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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志缓缓地迈着步,很小心、很谨慎。这是清风堡内堡,四周都有暗桩,防卫森严。他必须小心翼翼,因为自己绝对不能出错,也绝不容许出错。
推开房门的一刹那,他的脸上堆满了恭敬与真诚的笑容,恭敬与真诚的笑容——一个忠心耿耿的总管,这不就是大多数人以为的吗!从来都没有人知道笑容背后的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他也从来都不需要人了解他。他需要的只是服从而已。不过现在他已找到了那个他唯一希望了解他的人——那朵美丽可爱却又多刺的红玫瑰!
“堡主!”他垂下头毕恭毕敬冲着隐在昏暗灯光下的周长海行礼。“你回来了!”周长海懒洋洋地应声。
“堡主,我已经带回了秋水神剑!”何承志的声音仍是毕恭毕敬的。
“秋水神剑?”他轻轻地笑着,全无往日的神采飞扬。
将秋水神剑放在案前,何承志暗暗打量暗处的周长海,一只干瘦的手现在灯前,握住了剑柄,然后,周长海削瘦的脸庞也自暗处探了出来“果然是好剑呀!”他抚着长剑夸着,脸上却全无喜色。“哈”掩住口,他压抑不住地打了个哈欠,一双眼更加黯淡
“堡主,您不舒服吗?”关切地问着,何承志脸上露出担忧之色。“是呀!这几天不知怎么,总是感觉浑身乏力,很疲倦似的!”无精打采地回答,周长海有一些焦躁不安。
“堡主日夜操劳,自然难免疲劳。”何承志低语着,眼中却闪过一丝兴奋“日前属下在‘回春堂’王大夫那儿得了一些‘提神丸’,堡主不如试试吧!”
“回春堂!是那位祖上做过御医的王大夫?”
“是的,堡主!”何承志含着笑递上一只锦盒。
周长海打着哈欠,颤抖着手掀开锦盒盖。清香扑鼻而来,他顿觉精神一振:“这药果然不错,连闻着都精神大振。”
“御医之后的药自然效果非凡了!”何承志微笑,眼里有着得意。
吞下一丸乳白的药丸。周长海舒服地呻吟了一声,靠回椅子,微闭了双目“承志,你先下去休息吧!”
“是,堡主!”何承志恭声退出房间。
夜空没有月亮,但满天耀眼的星星仍是照清了他得意而诡异的笑脸。回首看着紧闭的房门,他的笑容扩大——周长海又向坟墓迈进了一步,过不了多久,周长海与清风堡就会被他所控制
黑夜中,繁星闪着眼,探出头看着迷乱的红尘
远远的,那栋高大的石屋耸立在高坡上,在黑夜里象是静寂的洪荒巨兽一般。何承志皱了皱眉,终于还是踏上了石阶。他并不喜欢这栋石屋——虽然这是他的家。小的时候,他总觉得这栋石屋是一座坟墓,随时都会把他埋葬。(事实上,真的有好多次他几乎死在这石屋里)现在想来,如果不是爷爷死得早,他真的早就死在爷爷手里了。信手推开石门,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记得幼时的他从来都未曾推动这扇又沉又重的石门,而现在他却可以轻易地推开,是的,他长大了,可以用他的双手控制住这扇石门,将来,这双手还会控制住整个武林!没有关门,就让星光随他前行。记忆中的石屋好大好长,但是现在他很快地就走到了尽头。
石屋尽头有一座神龛。在长明灯的昏光中,神龛里并没有供奉神像,而是供着一柄刀——银亮的刀鞘,乌黑的刀把。何承志微眯了眼,脸上露出又兴奋又紧张的神情。最后一次看到它是什么时候了?那被鲜血染红的雪亮刀身,那尖锐恐惧的啸声虽然他只要除去刀鞘就可以又见到它,可是他却不敢——“魂啸宝刀,出鞘见血”他可不想用自己的鲜血去喂饱它!
呻吟一声,他努力把目光转向挂在神龛旁的画像,画像上是一个面容凶恶的老者,老者的散发在风中飞舞,狂热的目光乍看竟象一簇火焰,而紧抿的唇却显得冷酷无情
冷冷地注视了一会,他忽然冷哼一声,他讨厌甚至从心底憎恨这个又丑又凶的老头子。有时候他常会想:自己究竟是不是这个老头的孙子,为什么他可以狠下心杀他却毫不愧疚。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如果他没有遗传到他的凶残暴戾,没有自幼受他“以暴易暴”的训斥,他怎会用那把魂啸刀杀了他呢!
冷笑着,他又望向神龛中的刀。魂啸刀当真是一把魔刀,自它问世以来,不知有多少人死在刀下,就连使它威名远播的主人也不例外。下一个死在刀下的人又会是谁呢?会是他吗?哼冷哼着,他转身走向暗处的角门。
甚少人知道这儿有一扇角门,更没人知道角门连接着什么地方
推开角门,是一座半圆形的山谷。在灿烂星光下,红的、紫的、白的花朵娇娆地在风中绽放笑脸,那充满诱惑的娇颜连星儿看了都如痴如醉,朦胧了眼波,迷失了心智
何承志着迷地笑着,眼里满含宠溺的光芒。这就是他的秘密、他的财富、他的武器,这满谷的罂栗花将足以控制整个江湖
含着笑,他回头望向出现在他身边的干瘦老头儿:“王大夫,你看这些花美吗?”“美!美极了!这些罂栗花是花中的圣女,什么牡丹,梅花,菊花、荷花通通都比不上它!”老头眯着眼,满脸的迷恋之色。
何承志轻轻地哼了一声,问道:“提神丸炼好了吗?”
“炼好了,少爷!”老头讨好地笑着。
“嗯,很好!你要再加快速度。很快我会需要更多的‘提神丸’。”何承志笑容满面地望着满谷的罂栗花,踌躇满志,这诱人的花朵将助他完成称霸武林的雄业,爷爷未完的事业将由他来完成!魂啸刀即将重出江湖,魂啸千里
明媚的阳光下,满园的红玫瑰分外娇丽。清雪倚着栏杆,俯看着满园艳红,心中升起喜悦。在这样灿烂的阳光下,无论心情多么阴郁都会开朗起来,有谁会在如此温暖的阳光下想到与杀戮、死亡相关的事物呢!
微笑着,清雪的目光飘向粉墙之外,瞳孔蓦地收缩:绿柳下,有一个蓝衫文士正悠闲地笑着,那修长的眉、高挺的鼻、带笑的唇——清雪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
这个何承志究竟是怎么找来的呢?虽然她并不怕何承志,但是现在她伤还未愈,而且贞儿回首望去,贞儿还未出来。
不解地皱起眉,清雪抿起了唇。
美目一转,她展开身形,掠向粉墙外。
看着清雪飞掠的身形,何承志的笑容更深“不管你到哪儿,我都不会放过你的”话音未落,已展动身形追了上去
“你来杀我!”清雪力持平静,目光已瞄向远处半人高的草丛,找好了最佳的逃生途径。做杀手,最重要的是事先找好退路,一击不中便可安全逃离,可是今天她还能安全离开吗!
轻声笑着,他已经明了清雪的心思“你不必担心,我不是来杀你的!”清雪惊异地挑起眉,却丝毫未放松戒备。
眨了眨眼,何承志的笑容似乎更加真诚:“你的伤好些了吗?”
“不劳阁下费心,我的伤已经好了。”
“对不起,伤了你!”不在乎清雪带有敌意的目光,何承志取出了一只白玉小盒“这是上好的金创药,你试试看,不会留疤的。”
迷惑地望着他,清雪真是搞不清楚他究竟要做什么!冷笑着,她故意讥讽道:“阁下果然是本领高强。居然能够这么快就找到我的住处!”
“这很简单呀!我找到江湖上有名的‘包打听’就知道了你最可能住在洛阳。”他轻轻地笑着,斯文的脸上泛起红潮:“我知道红玫瑰是你的标记,而以你的个性决不会去花市买花的,所以你住的地方一定种有红玫瑰,而这座玫瑰园是洛阳城里唯一只种红玫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