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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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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瞥空旷无垠的地平线,看不到车子和邪恶的主人,刹那间“流浪狗”一词闪过心头。我想,主人莫非摆明他们那“沮丧之家”已不需要我的服务。果真如此.现在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思量一下未来。

    无庸置疑,这可真是个“转折点”我发觉,所谓的转折点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世间事物好坏参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半杯水”究竟是一半空的,还是一半满的?而山穷水尽之后是否真能见到柳暗花明?诸如此类。

    正如前述,我天性乐观,因此开始朝好的方面想。现在,我自由自在,可以到处逼遥了。不会冷不防肋骨被猛踢一下,也不必跟着一群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奋力急驰。至于以后的食宿,说句老实话,不可能比先前更差了。因此,把这些抛在脑后,对我来说可谓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有个问题却悄悄袭来。不管我具有多少中中,却天生不会捍卫自己。这就是猫和狗之间的不同。早年,我和一只名叫黑普丝巴的猫有点过节,因此对猫一直很“感冒”这件事,我会日后详述。

    把猫丢到旷野中(我可是很愿意第一个挺身而出),在你的发觉以前,他们早就囤固吞下一客“鸟排”找个喜欢的巢穴或兔窟占为已有。换句话说,它们的适应力强得很,一听到大自然的呼唤,就兽性大发。猫就是有这种本能。顺便一提,依我之见,它们非但靠不住,还有一两项令人恶心的劣习。

    如此沉思默想,是把吾等狗族的立场置于所谓的“文明社会”之中。想必你知道我等一族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个老掉牙的词儿就像项圈般一直跟随着我们。我想,这大概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说法,一看到我们那湿润的鼻子,和深情款款的凝视,就不能自己了。但是,人们常常忘却狗儿最痴心梦想的是什么。

    其实,人类和狗之间的关系是满功利的。当然,它们之间亦有友谊存在。(说真格的,要不是这种“友谊”我也不会在这儿高谈阔论了。)哎,谁能否定一张温暖的床、丰盛的三餐和舒适的家居生活呢?

    我们高瞻远瞩的祖先,想必在几千年前就了解这一点,判断并下结论:人类是吾等狗族最可靠的饭票。是的,我们有自己的技巧和才能,但这些能担保三餐温饱吗?噢,恐怕不行。我们自己能建造一个温暖舒适、可以避风遮雨的窝吗?答案还是否定的。(尽管猫儿再怎么神气活现,还不是做不到!)

    因此,吾等狗族的祖先当机立断,还在“爱犬者惧乐部”和“贵宾狗美容院”出现之前,就决心让我们在人类家庭中繁衍。

    人类最经不起馅媚了,把我们的摇头摆尾当作是友谊、手足之情、真爱的誓约有关吾等狗族的迷思于焉而生。之后,我们就轻松愉快了,不但工作时间相当有弹性,且食宿无缺,而这一切只要些许的运气和一丁点儿阿谀奉承的功夫。

    理论上是如此。然而,我的经验还相当有限,没有人曾亲切地呼唤过我,连物质的享受都谈不上。此外,我现在的遭遇可谓每况愈下。独自坐在山丘上,看着伟大而沧凉的景色,我开始忐忑不安——甚至还想回去找那老魔鬼,趴在他无情的靴子旁。好在,远处车子的声音使我分神,于是我沿着小径下山,走到大马路。觉得眼前有无穷的希望。

    有部车子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其他的车子也是,好像都在赶着上班。尽管我和善地点头示意、跳上跳下地打招呼,众人皆视若无睹。我索性大模大样地坐在马路中间,可人们只会刻意地避开我,或是对我大按喇叭,显然他们是缺乏同情心的一群。这种事见多了之后,让我更加不敢相信人性。

    最后,我灵机一动——对了!何不跟着行人?

    这么一来,说不定会时来运转。跟用双脚走路的人沟通可能比较有希望,以时速五十公里飞驰而过的人根本不给你一点机会嘛。跟汽车如何“互谅互让?”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所以,我决定把目标转到行人身上。

    哎,说比做要来得容易。今天我落到这个下场,还不是因为那个爱打猎的老伙伴把我遗弃在一个像是新西兰的地方——听说,那儿除了林木、树丛和高山,其他一无所有。当然,有人就是喜欢这钟原始的大自然,然而对渴望同伴和救援、孤独得发慌的我而言,实在没有心思享受这种“山林之乐”于是,我一往直前,寻找文明社会的踪迹。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闻到一丝微弱而熟悉的汽车废气,想必已是黄昏时刻。对你来说,这一点或许并不重要,甚至令人生厌;对我而言,却意义非凡——因为人类的足迹近了。果然,一到下个山头,就望见了一大堆石头砌成的建筑物,更靠近一点,人世的活动便纳入眼底——熙攘忙碌,人声嘈杂。说真的,跟蚂蚁的世界有一点点像,不过喧嚣多了。

    你一定还记得,我是出生在一栋废墟一样的房舍,所见皆孤独沧凉,因此山脚下的世间让我大开眼界——有好几十幢房子,大概佐着好几百人。我想,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必定在这村落的某处。由于这种幻觉,我在经历劳累困顿的一天后,犹然兴奋地伸一伸脚爪,引领盼望。

    这个村落在我看来、庞大无比,街道四通八达,每一丝微风都飘送着奇异而迷人的香味。人们似乎毫无目的地游荡者,心中唯一的盘算是晚餐该吃什么。有一群人在街角叽叽喳喳,我就在这儿学到一课宝贵的生存之道——人手里中着东西,好像就不会讲话似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反正那几个人一停下脚步讨论世间事,就把购物袋和菜篮搁在地上,这种高度对我再好不过了。(我的头可举到人类的膝盖和腰部之间;探头到一只没人看管的篮子上,简直是易如反掌。)

    机会在敲你的大门时,切不可犹豫再三。我连忙夺走一条凸出来的法国面包,赶紧跑到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躲起来,大饱口福。我啃得一干二净,连面包屑都不放过,并计划再次对那只菜篮发动突击。

    突然间,有一只手来到我的视线之内,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消失了一会儿又出现时,递上一块方糖给我。我抬起头,邻桌有对年轻男女正对着我笑,并发出有点滑稽的声音,也许他们认为这种没有意义的音节传到一对狗耳,可就意昧深长。我注意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但是,从音调听来,他们的确相当友善,此外一只友谊的手要比无情的靴子好得多了。因此,我决定讨好他们。

    也许你会想,他们是不是没有见过狗?两人不断地对我低声喁喁、一直轻拍我的头,方糖一块接一块地丢给我——这些不都表示“一见钟情”吗?那时,不经世事的我,还以为这是邀请我成为伙伴的姿态,于是在他们离开咖啡馆时,亦步亦趋地尾随其后。

    我不否认,自己以为一张柔软的床和新生活已是唾手可得。你大可说我过于天真,哎,我和人类相处的经验还颇为有限,到目前所遭受的,不是辱骂就是虐待,因此有人对我示好,还不大习惯,才会有如此,才会有如此妄想。

    我又从中学到一课:只看表面友谊,麻烦必定随后就到。当初瞧那对年轻人对我亲爱的劲儿,我以为——段留芳千古的友谊即将展开。然而,我不仅表错情,还会错意。我一路跟着他们,快到车子的当儿,他们开始尴尬地甩着脚,就在我试图上车的时候,奋力把我推走,猛然关上车门,差点夹住我的鼻子。有个教训不就说道:“小心陌生客的引诱。”我现在可以用超然的角度来思考此中的意义,但在当时,那个事件对我可是一大挫折。

    吾等同辈有一些就禁不起这种考验,心理因此不能平衡。我就见过这样的猎犬——碰到-点儿挫折,就颓然倒下、翻过身来,四脚朝天乱舞。我就不会。

    “自己跌倒自己爬”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决定效法人类,上街享受购物之乐,让自己快活一下。

    我在街上到处溜-时,突然某家店门口传出一阵香昧,于是忙足一嗅。啊“此味只应天上有”是新鲜的生肉——猪排、羊腿、手工香肠、牛肚、牛肝、髓骨、牛肉等,应有尽有。我闻香而至,却连一个影儿都没见到。要不是后面房间传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电视声,可说是死寂得犹如墓地。

    在我朝向那摆满佳肴的木桌迈进时,甚至可以听到自己脚蹄划过地上尘土的沙沙声。我想先好好地端详一下,再做最后的选择,殊不知人类活命的定律——优柔寡断通常会坐失良机。但是,嘴巴能衔的毕竟有限,如果有上等牛排,我可不想只叼走一块多骨的脖子。这就是所谓的“三思而后行”吧。

    哎,怎知最后反而落得两手空空?

    有一对猪蹄膀吸引我的目光,还有一大块小牛肉也深得我心,就在不知如何抉择时,店后方传来一声怒吼。肉贩气冲冲地冲进来,眼球因愤怒而暴突,一边寻找对付我的武器。幸好,他就近拿得到的只是把扫帚,而不是切骨头的锯子或是剁肉的利刀。显然,他使用扫把的技巧不够纯熟,情急之下,打翻了一整排的玻璃罐。我想,里面大概是臆鸭。我趁他手忙脚乱之际,跳过一地的玻璃碎片,在逃之夭夭之前,只能再瞄一眼那块最中意的后腿肉。

    早知道,当机立断就好了。犹豫再三只有挨饿的份儿。诸君购物时,勿忘这个教训。

    我的策略不得不重新调整一番。在肉铺的遭遇还透露一件事。村里的店家对吾等狗族怀有某种偏见。你看,小孩子翻天覆地,大人就不会拿着可怕的武器对付他们。你知道了吧。所谓的规则视对象而有不同。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和一条杂种狗离开面包店,

    居然平安无事,没有人出来追打。真是奇怪。或许不是所有的狗都会引发人的怒气吧。嗯,也许不幸的只是像我这种落泊的狗。我灵机一动,跑到街上的杂货店,站在店门外,准备实行b计划。

    我的计划就像许多伟大的理念,其实很简单。我决定尾随一个顾客进入店内,装作是他的跟班。一旦入内,我们就分道扬镳,待那人使老板分神之际,我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一大块上等好肉。这个策略可说是天衣无缝吧!

    杂货店里有许多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和肉铺里血淋淋的生肉各有千秋,但是更引人大发奇想。于是,我怀抱着期待的心情看着过往的人群,希望从中找到“共犯”

    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人,我想,我毕生对人类行为之所以有不灭的兴趣就源于这个黄昏。各种年纪、各种身份、燕瘦环肥都有,摩肩擦踵地齐聚在大街上,却对彼此相当冷漠,和吾等狗族聚集在一起的那股亲热劲儿截然不同——不会彼此好奇地嗅嗅、围成一圈,也没有抬腿的礼节。

    说实在的,他们的社交接触贫乏得可怜,只是偶尔点点头或是握握手。当然,现在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当初看到他们那样陌然处之、对同类没有兴趣的样子,真是觉得怪异。也许是因为大都会的拥挤造成的,我不该大惊小怪。这的确会使人的感官麻木。

    我是如此聚精会神地观察过往行人,乃至于有个女人轻拍我的头时,吓得我跳起来。我抬头一看,是一只空空的篮子和一张笑脸。然后,她转身离去,走向那家芳香四溢的杂货店。我对自己说:好好地把握这个机会吧!

    于是像个影子般跟在她后面,装作是如假包换的家犬,这会儿出公差陪女主人购物。

    这真是一家货色齐全、传统的杂货店。近来有不少店家里面都只是些罐头、盒子或是包着塑胶袋、奇怪的东西。这家店却有着真正的食物,而且完全“裸露”在空气中——一块块的乳酪、香肠、熏好的火腿,还有一整排熟食佳肴。

    你晓得吧,法国人对吃最讲究了,从扁平的碎鸡肉灌肠到陶制的盖碗食物,应有尽有,让人大饱眼福。

    我的临时女主人在蔬菜前停下脚步,我对菜叶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同时抗拒了一下小甜饼的诱惑,随即溜进那条狭窄的走道,直接跑到店后方,也就是美食展售处。

    我实在也很中意那些手工精制、有着干酪、肉末和善茄酱的意大利式厚面条。不过,不能犹豫再三了。由于上次在肉铺得到的惨痛的教训,我不假思索,伸直了后腿,爪子伸到放置食物的长桌,张开大嘴咬了约一公斤的上等火腿,然后一溜烟地趴下。

    问题是:就在此时,我遇见了另一个同类,该大方地分给它一块吗?这只身材细细长长、尾巴卷得相当可笑的小动物,看来就像痛苦不堪的虫子。只要它用高亢的假声吠一下,不止我的耳膜受不了,”包管连死人都会被吵醒。我想,它行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因为他的“私处”大概不小心被火腿切片机夹住了,谁料他只发出一小声的哀鸣,便飞快地朝我的膝盖猛咬,还做出“难吃死了”的表情。我忙着甩掉腿上这讨人厌的家伙,顾不得火腿了。就在此时,后面出现一个穿围裙的人。我依稀记得擀面棍打在身上的感觉。

    哎,此地不易久留。

    这大抵是村里店主对我的“欢迎”我只能说,千万别相信明信片上那些对你傻笑的村民。这一天我遇上的那两个凶神恶煞足以让骁勇善战的成吉思汗恶梦连连(据说,他在粮食短缺之下,还曾以吾等狗族的肉骨充饥)。

    我又躲在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沉思默想。今天,一度被拒于千里之外,二次掺遭追杀,总计所得只是一小条法国面包和几块方糖,可说所获不大。现在、影子被拉得愈来愈长,夜晚将至,而我今天的目标——张小床和伙食还没有着落。

    管他的,明天-定会有新的欢乐和机会,但是长夜漫漫,何处是吾家?要继续躲在桌子底下,还是存未知的世界找个藏身之处?这的确是个问题。

    咖啡店老板结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了。所有的村民人手一把扫把,对付“不速之客”、这个老板也不例外。他是来清除桌下和街上的粪便的。他一步步地接近,就在我们四目相对的瞬间,扫把立即提高至攻击位置。我想对他的“待客之道”略为恭维-番,但是恐怕连提起腿来飞快撤泡尿的时间也没有了。我又再度落荒而逃,只得在乡间找个歇脚的地方。

    思量人类对我的“厚爱”我想还是识趣-点,别打这个村子的主意了。就在此时,小路的尽头传来-股腐败的气昧。原来是一只翻覆的大垃圾桶,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我慢慢地走进,鼻子抽动着——啊,晚餐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于是,我开始研究菜色。

    人类丢弃的东西真是无奇不有。骨头、面包屑、鸡鸭的内脏,还有吃剩的沙丁鱼这些可说是藏在空罐头、纸屑和塑胶袋中的珍味。我推开了只破鞋子,拂去第一道菜——冷冻鸡皮上的灰尘,突然间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事实上,该说是“咆哮”不管怎么说,这使老兄显然不太高兴。我抬头一看,一只同类的一半身从垃圾桶伸出,怒目龇牙,嘴巴大得可以吞下一颗头颅似的,显然到了高度警戒的状态,活脱是捍卫家园的忠狗。

    我想,自己不是胆小鬼,特别是对付年事已高,而且身体赢弱,块头又比我小得多时。因此,我决定无视于他的存在,毫不在乎地把鸡肉吃完,再享用下一道——干酪皮。

    美食当前,但是耳边不断地传来鸣鸣哀鸣,距离又是如此之近,真是煞风景。听说,晚宴要是有投资掮客在场也会让人索然无味。不管怎么说,他们不会轻易罢休的,垃圾桶里的那位老兄亦然。

    撇开这小小的不悦,今天的晚餐还不错。酒足饭饱之后,我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住宿的问题。

    搜索了几分钟之后,我发现这个村落有个特色:在主要道路上,每隔一二百公尺两旁就有小路,小路的尽头就是房舍。而每条小路都有一只垃圾桶,跟我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同伴所占据的大同小异。我运用了一下逻辑法则,断定每一只垃圾桶都有某种可以充饥的东西,虽然不一定能让人食欲大动,但是可供温饱,而且安全无虞、取得方便。

    我-嗅,更证实我的理论正确。想到大脑和鼻子的功能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使得胃部得以满足,不禁佩服自己的才智。

    第二天的早餐打点好了之后,我开始寻找栖身之处。就在此时,我遇上了困难,我拜访了约五六家,门外都有个可让我小憩一番的窝,然而我一走进,就听到连声威胁、警告,大抵对我的行动不表赞同——这会儿,不是人类看我不顺眼,而是咱家同类——家家户户至少有两只看门狗,看他们大惊大叫的样子,好像我是珠宝大盗似的。

    好在,他们的行动都有限,不是被铁链就是被绳子绑住,这使得他们凶狠的本能受到牵制,我就在领土的界线,举起后腿撒了泡尿。嘻嘻,他们再怎么张牙咧嘴也不能动我一根毫毛。这种挑衅的姿态好比到人家做客,评论主人选的窗帘没有格调,准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有一只牙齿其大无比的大疯皮狗就发狂地想挣脱铁链逮住我。可怜的家伙,我想他的声带可能要扯断了。他的怒吼突然变成了吱吱声,看起来颇难为情。活该!

    然而,看完这些余兴节目后,我还是得找一个窝休息。今天真是漫长、高xdx潮起伏的一天,而且学到不少东西,但是这会儿我已经疲惫不堪,对住宿不能再挑三捡四了,只在没有扫把和恶犬的地方就行了。我试着接近最后一家,又是一阵歇斯底里的狂吠猛叫交响曲,只好在森林边缘的灌木丛里倒头大睡。

    一提起森林,总让人联想起许多浪漫的地方——静谧的林中空地、林荫深处、大地之浪漫安静的怀抱,以及一个宜于静思冥想之处,然而你也该跟我一样,住上几个礼拜看看。森林给我的记忆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吵。鸟儿的尖叫,还有它们扰人清梦的啁啾;白天猎人的喧哗和枪声;夜行动物出没沙沙作响,还有猫头鹰的叽哩咕噜,真是片刻不得安宁。因此,我常常辗转难眠,希望有一天能不被打扰,一觉睡到天明。

    我常常溜进村子,为的就是暂时从森林的喧闹声中得到解脱。只要和肉贩及杂货店那只讨人厌的小家伙保持距离就没事了。可以四处逛逛,从容愉快地溜啦。中实上,有一两个比较有绅士风度的村民已经认得我了,对我伸出友谊的手。如同以往,只要我想把这个姿态发展成“恒久的关系”那只手马上就缩回去了。

    就在我白天流浪的生涯愈来愈乏味的时候(其实,晚上也一样无聊),我的命运出现转机。这可谓我生命中的里程碑,或是转折点。也许两者皆是。

    不管如何,待我娓娓道来,请诸君自行判断。

    有一天晚上,所有的猫头鹰都聚集在我脑袋上方的树上,不知是在进行辩论大会,还是到了交配季节,让我不得安眠。第二天,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前往村子。我不但无精打采,而且面容憔悴,平常的活泼和机灵全不见了。

    在去往村里的路上,我听到身后有汽车声,赶紧跳到排水沟中,让车子先行。不料,这车子停了下来。

    驾驶人是位女士,从她下车的步伐,即可感觉我们志趣相投。她不是高高在上地睥睨着我,而是,蹲下来和我面对面。对人类来说,这实在是不算什么,但是对吾等狗族而言,可是意义非凡。此举表示同情、愿意以平等的地位来沟通——这实在是应有的礼貌。

    如果有人老是在你头上一公尺以上的地方瞟着你说话,你是不是会觉得不屑而且认为这人有失教养?因此你该可以了解为何我对她这亲切的序曲这么热情——尾巴和身体奋力地摇,发出狂喜的呜呜声,伸出友好的爪子碰触她的膝盖。

    就这样,我们在水沟旁“谈心”过了几分钟,她好像已经下定决心。她打开车门。我的耳朵下垂、情绪低落,之前的经验告诉我,这就是仓促道别的前奏,下一刻车子即将急驰而去,奔向落日,把你抛下——一个孤独的流浪狗。

    这次可不同了,她居然请我上车,于是我一跃而旧,乖乖地待在车地板上,尽量不讨不厌。之后,这个刚结交的好朋友居然请我坐在她身旁,你可以想象我的惊讶,心中突然涌起的希望之泉更不在话下。

    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人类总是愉快地拍着彼此的背,而我却是想找个东西来咬。这种咬,并不是侵略的姿态,只是表明赞同目前的情况,眼前的安全带正可派上用场。

    我们渐渐驶离村落,开上一条小路,两旁尽是葡萄园。

    我们在一座房舍前停下来,跟我过去几个礼拜所见的房子无大差别。耳边又响起熟悉的低吠声,他们大概巴不得咬我一口,我从车上的座位瞥见,这家养的两只狗,都没有被绑起来。经过那位女士耐心地一番劝诱。我才怯生生地下车。跟同伴打声招呼。幸好,这两只都是母的——一只是邋遢的老母狗,从远处看,像是一头猎犬;另一只则是黑色、跛足的拉布拉多犬。看来,它们对我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互相问好后,她们立刻趴在花园里,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

    这时,我心想:此行恐怕不是单纯的拜访,那位女士把我胡须上的皮带碎屑捡起,带着若有所思的眼神,并喃喃地说道家中其他成员。

    我记得,自己当时想着,天哪,千万别让我看到猫,也别是穿着靴子、拿着枪,有杀人倾向的疯子。不知怎么,在一生中最关键的现在,这些奇怪的念头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显现。

    眼前出现的人,和我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裸足、手无寸铁(这真是个好的开始),而且看起来好像在发呆。我们打趣地看着对方,但是我发现他全然没有那位女士的兴奋。之后,他们俩到角落窃窃私语、我就趁机测览一下四周环境。

    对于室内设计,我并没有继承什么流派,只有自己一点看法,这房子对我来说,真是绰绰有余——前后都有花园、屋后不远是未经人工修饰的荒野、室内地板铺着地毯,四处弥漫着那两只母狗的气昧。显然他们住的地方可不寒酸,对我而言,更是高级的享受了。不过,这家已有两只狗了,为什么要让第三只来凑热闹呢?

    我偷偷地走近他们开“家庭管理会议”的角落,竖起耳朵。

    这家女主人显然执意将我留下,而男主人则犹豫不决。三只狗会不会太多?如果我留下来,有容身之处吗?他们淡淡地提起,可能得找到我原来的主人。但是,女主人使出高招,以痛苦的语调滔滔不绝地说我情况堪虑营养不良,而且连个安稳的窝都没有;更加上她私人的看法,谈到我身上的痤疮、突出的肋骨,以及惨不忍睹的外貌,最后为我恳求,认为我急需细心照料,不然小命恐怕不保这些话听在我耳里,有如仙乐,我把身子靠在她腿上,表示我们团结一致。

    老天保佑,她终于获得最后胜利(我注意到,老婆总是胜的一方)。他们暂留我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哈,只要我保持干净、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还有小心别惹男主人生气,我就可以正式登堂入室了。

    我舒服地躺着,阳光照在我的肚子上,主人从门口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真是美好,浪迹天涯、好几个礼拜三餐不继的日子恍如昨日。

    此时此刻的我,实在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