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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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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她那栋建筑出来,一辆出租车刚好停在前头放人下车。我便坐上去,告诉司机我旅馆的地址。司机一侧的雨刷坏了。他是白人,驾驶执照的像片上却是黑人。有个牌子写着:请勿吸烟,司机过敏。车内弥漫着大麻的味道。

    “他妈的什么都看不到。”司机说。

    我靠在椅背上,享受着这段车程。

    我在旅馆大厅给钱斯的联络站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上楼回房。大约十五分钟以后,他打了过来。

    “goyakod,”他说“我跟你说,我喜欢这个词。今天敲了很多家门吗?”

    “有几个。”

    “怎么样?”

    “她有个男友,给她买礼物,她四处炫耀。”

    “跟谁炫耀?我那群女孩吗?”

    “不是,所以我才会想到这是她的秘密。是她的一个邻居跟我提到礼物的。”

    “邻居收养了那只小猫?”

    “没错。”

    “‘抬起屁股去敲门’,这招还真管用。你先是要找失踪的小猫,结果找到了一条线索。是什么礼物?”

    “一件毛皮外套,还有些珠宝。”

    “毛皮,”他说“你是说那件兔皮外套?”

    “她说是貂皮。”

    “染过色的兔皮,”他说“是我买给她的。我带她逛街,付的是现金。我想是在去年冬天。那邻居说是貂皮,我操,我倒想卖给那个邻居两件那样的貂皮,狠狠敲她一笔。”

    “金说过那是貂皮。”

    “跟她邻居讲的?”

    “跟我讲的。”—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闭上眼睛,想起她和我同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时的样子。

    “说她来纽约时穿的是件牛仔外套,现在换成貂皮大衣,还说如果能重过这几年,她宁愿用貂皮大衣换回那件牛仔外套。”

    他的笑声在电话里回响。

    “染过色的兔皮,”他很肯定地说“比她当初走下公交车时穿的破烂值钱,但当赎金还不够。而且买给她的也不是什么男朋友,是我。”

    “呃——”

    “除非我就是她所谓的男朋友。”

    “有可能。”

    “你提到珠宝。她的那些都是假货。你看过她珠宝盒里的东西吧?没一件值钱的。”

    “我知道。”

    “假珍珠,一枚班级纪念戒指。她唯一一件不错的东西也是我送给她的,一个手镯,也许你看过?”

    “象牙做的?”

    “对,是老象牙,配件是金的,铰链和挂钩,虽然不多,但金子总归是金子,对吧?”

    “你给她买的?”

    “花了一张百元大钞。如果在店里,要想找到那种好货色的话,起码也得花上三百元。”

    “是赃物?”

    “这样说好了,我不买没收据的东西。卖给我的那人可没说手镯是偷来的,他只说打算卖一百块。我去拿照片时真该一块儿带走的。你知道,我买那手镯是因为我喜欢,送她是因为我不打算戴它。再说,我想戴在她手腕上一定很好看。果真没错。你还是认为她有男友?”

    “我想是。”

    “你听上去没那么肯定了。或者只是累了。你累吗?”

    “累。”

    “敲了太多门的缘故。她这个所谓的男友,除了买实际上他没买过的礼物以外,还为她做了些什么?”

    “他打算照顾她。”

    “噢,妈的,”他说“那是我做的事,老兄。除了照顾她,我还能做什么?”

    我躺在床上伸展四肢,结果没脱衣服就睡着了。我敲了太多门,和太多人谈过话。本来还想去找桑妮的。我已经给她打电话说要过去,结果却睡着了。

    我梦到血,还有一个女人在尖叫。

    我醒来时大汗淋漓,口腔深处有股金属味道。我冲个澡,换上衣服。在笔记本里找到桑妮的电话,到大厅拨号,没有人接。我松了口气,看了看表,朝圣保罗教堂走去。

    演讲人语音柔和,淡棕的头发,前额略秃,有张稚气的脸。开始时我还以为他是牧师呢。结果,他是杀人凶手,还是同性恋,有天晚上突然失去意识,用厨房里的菜刀在他恋人身上连砍三、四十下。他静静地说,对事情经过他有模糊的记忆,因为他的意识时有时无。清醒时刀还握在手里,当时可怕的景象把他吓坏了,然后又沉入黑暗。

    他在阿提卡监狱坐过七年牢,出狱后滴酒未沾,至今已有三年。听他讲话真叫人心里发慌。我不确定自己对他有何感觉。他能活着出狱,不知该替他高兴,还是为他难过。

    休息时,我和吉姆聊起来。也许是受刚才那人经历的影响,或是念念不忘金的死,总之我开始谈到所有那些暴力,所有那些犯罪,所有那些凶杀案。

    “我受不了,”我说“每次拿起报纸就看到一些该死的事情,都快把我逼疯了。”

    “你知道那个老笑话吧?‘医生,我每次做这动作都会痛。’‘那就不要做这动作。’”

    “怎么?”

    “你应该不再看报。”

    我看了他一眼。—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是说真的,”他说“那些报导也让我心烦,关于国际局势的报导也是如此。如果是好事,就不会见诸报端。但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听到别人说的,总之我开始想,根本没有法律规定我非读那些垃圾不可。”

    “不去理会它。”

    “有何不可?”

    “那是鸵鸟行径,不是吗?眼不见,心不烦。”

    “也许吧,但我的看法有所不同。我想没有必要被那些自己无能为力的事逼疯。”

    “我无法让自己对那些事无动于衷。”

    “为什么?”

    我想起唐娜。

    “也许我和全人类息息相关。”

    “我也是,”他说“我来这儿,我听,我讲。我保持清醒。那就是我和全人类的关系。”

    我又倒了些咖啡,拿了两块饼干。讨论时,大家纷纷告诉演讲者,他们多么欣赏他的诚实。我想,天哪,我永远说不出这种话。然后,我把视线转向墙壁。他们在墙上贴着标语,诸如“简便才易行”之类的金玉良言,一条标语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神恩赦我”

    我心想,才不呢,去它的吧。在失去意识时我才不会杀人呢。不要跟我说什么神恩。轮到我发言时,我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