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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轻点儿!”年特每天换药都故意发出惨叫。
赛格大公当然是对教会大怒,禁止任何教会的使者入境,把有关联的教堂拆了好几间。咪咪的脸色也越发惨白了。年特看在眼里暗暗发笑,每次都用手掌搭在嘴边好让声音传得更远。
那个教会骑士第一天扔在治疗室,第二天进了大牢,第三天进了黑牢,第四天进了水牢。如此这般,再叫上一天,只怕就要扔进油锅了。
“教会还没有派人来救他吗?让他烂在里面好了。”年特悠闲自得地坐在大椅子上看书,架着那条伤腿,姑娘们给他不住推拿,旁边“叮叮咚咚”响着竖琴。当暖阳眷顾膝头,便是微弱的疼痛感也惬意起来。
咪咪趴在桌子上认真签署文件,偷偷听上几句,越来越害怕。这次年特受伤纯属节外生枝,追究起来,她也脱不了干系。万一迁怒起来,全家都要遭殃。
这些天来,她生活总算不错,在领主家当丫头竟然吃穿都要比家里当千金小姐还好,(确实卖了一千金币)难怪老父万般不舍也把她送了进来。每个月一百金币的零花,比父亲一年的工资还高,何况父亲刚刚被提升一级,如果突然又被拉去砍头
“呜爸爸,妈妈,对不起!我又闯祸了!”
这是年特这几天新发现的乐趣,咪咪不分昼夜地为他工作,满足他的各种需要,让她回家她也不敢,简直像个傀儡娃娃。几天下来,白天和晚上各方面都让年特感到满意,而且吓得几乎连昏倒也不敢了。
“唔,也差不多了,再吓唬她就过头了。”年特始终记得和咪咪当过同学,其实从来也没想过欺负她,只是这乐趣难以抑止。按照这几晚的了解,他知道咪咪的生理期要到了,咪咪自己也在恐慌中。
“是该让她放松下来,不过不知道她是身体先垮掉还是心理先崩溃”
年特觉得自己确实有点儿坏,看看快要吃午饭了,突然想起咪咪从头天晚上一直没有吃东西,因为年特腿断了,一直是在房间里吃东西,而他吃东西的时候咪咪都在干活。
年特心软了,吩咐侍女们把午饭端来,对她们说:“这几天大家辛苦了,全都去休息吧,留下咪咪就行。”
“谢谢少爷。”侍女们已经很累,都出去吃饭了。咪咪立刻扑过来跪在边上:“我喂您吃饭!”
“咪咪!”年特并不饿,抱着头靠在椅子上“你自己先吃罢。”
“啊?求求你饶了我吧!我发誓,我和那个人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早就和他说明了”
“够了!给我吃!给我吃!”年特把咪咪拉过来,把点心往她嘴里塞,咪咪咽不下去,呜呜地哭起来了。
年特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家从来没有虐待过下人啊!我不过是想关心她,为什么她会这么害怕。除了家里的人,外面的平民似乎都是这样的。”年特真的开始厌恶这样的日子了,他仰起头凝望着天花板,那里便浮现出绝世的容颜。“妈妈,你要是没有去世就好了。我好想念你”年特想着,随手把咪咪狠狠从地上揪起来,拉进怀里,轻轻地抚慰。心里暗暗向去世的母亲倾诉:“妈妈,我只想要一个让我一见倾心的女孩子,我要追寻她到天涯海角。可是世上好像没有耶!您在天上帮我找一个吧?”
咪咪被按在年特怀里,突然清晰地感觉到有温柔的情感像温泉一样从他的胸膛里潺潺地涌出来,渐渐不哭了。
年特用手托着她的下巴,用非常柔和的语气说:“看看你,完全是水泡眼了。我不罚你,和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疼你都来不及,你饿不饿?吃些东西吧?”
咪咪泪痕未干,怔怔地看着他,说了一句话让年特不能不生气:“你是谁?”
年特拖着一条伤腿狠狠虐待了她一番,然后趁她昏迷叫人给她穿好衣服梳头,塞进马车送回家去:“告诉她父亲让她安心,在家好好调理十天再把她接回来!”直到马车走了,年特才松了一口气。
管家克鲁在一边窃笑不止,年特看了他一眼“您在我家二十多年了,我是不是很坏?”
“不是!”管家克鲁忍不住笑出声来“咪咪小姐真的很有意思,来到咱们家一直都很有趣。”
好一会儿克鲁才控制住情绪:“少领主,我们克鲁依特家世代侍奉你们罗斯门德家,恕我直言,您不存在任何问题,完全没必要烦恼,不过,您现在正是烦恼的年纪,这很正常。年轻人从十四岁到二十岁不管是谁都会很烦恼,这是正常的。”
“克鲁老伯,多说几句吧。”
“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咱们家有优良的教育传统,你十四岁开始做事时就比你父亲强,领地内无人能及。实际上,这些领民们也都完全知道,他们对你的能力没有任何怀疑,也正因为这样,才格外畏惧。
“你是贵族,像咪咪小姐这样的家庭和平民百姓是不可能和你平等对话的,您要捻死他们不过是一句话。在领地内,咪咪小姐这样的年轻一代在对罗斯门德家的敬畏中长大,从内心深处,她们都觉得不敢和你平起平坐。就算有再多的人陪着你,你是不是还是觉得很孤独?”
年特点点头,管家深沉地一笑:“有句话说门当户对,‘栗子哥’就应该去找‘李子妹’,你去‘李子林’里找要容易一些!就算找不到‘李子妹’,开开心都算是一番经历。”
“言之有理!”年特微微一笑“我很久没出远门了,是应该到领地外面转转。不过,按照您的分析,‘李子’的产量不高呀!”
“那都不必担心。”管家克鲁深深吸了一口气提高了音调“一叶草融入草坪才可以长存,一粒石迷失在云雀的山岗。”他扭过头望着年特“这是很久以前一个吟游诗人的歌,我只不过学一下。”
赛格大公还在气头上,可怜的教会骑士天天被鞭打,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他的铠甲被像废铁一样丢在城里的教堂门口,随后那间教堂也被拆了。
神官百般替他求情,其实不说还好,原来那个骑士不过是个信差,教皇让他把玫瑰郡各个教堂的传教报告收上来,而他还不知道边远地区的信仰这么差。
“你是说教皇的信差打了我的儿子?”
所以教堂被拆了,有布告贴出来:领民中信教者不得参军参政,不得经商,不得参与金融,子女不许上公学。
这一来,教堂几乎生存不下去了,教徒纷纷叛变,大批坚持信教的领民被驱逐出郡,仅仅一个礼拜,坚守岗位的神官们已经有人不得不考虑下地种田。
终于,教会派了高级的神官带着教皇的亲笔信来调停此事。
“谈判?”赛格大公觉得教会疯了“我记得我砍头像割麦子,教会有人到我的领地和我谈判?”
然而神官能称得上高级自然也有一套,从怀里拿出一根筷子,念动咒文,筷子上就长出绿叶来。神官把筷子交给卫兵:“请告诉领主,教皇大人意欲息事宁人,不如先让我治好小爵爷的腿,再谈其它。”
赛格大公倒是动心了,靠药物至少要半年才能痊愈,万一再有后遗症。如果让教会使用魔法,只是一两天的事情罢了。沉思片刻,赛格大公决定破一次例,把神官请进来了:“如果你治好我儿的腿,我就放人。”
“请带路!”神官面带微笑,似乎大场面见得多了,一路上不住地发言“这个世界本是光神所创,经历了万年,许多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神的恩惠。这地方古时候也是个神话的发源地呢!仅仅是几百年信仰就衰落到这种程度,领主是多少有些责任的。”
“废话少说,神的恩惠和教会不是一码事,我只知道每个不安分的贱民都是从会点儿魔法开始的。”赛格大公推开年特的卧室,没有人。
管家气喘吁吁跑了进来,报告说:“少爷带着拐杖骑马出去了,说是早晚自己会痊愈。”
“啊?去哪儿了?”
“嗯,这个,他把很多事情安排了,很可能走得比较远”
赛格大公扭过头盯着神官,看得神官白白胖胖的身体有些不舒服:“你想干什么?”
神官大人什么场面都见过了,除了这种。一只脚狠狠踹在神官臀部雪白的袍子上“啊!”神官不顾一切扑进城堡外的泥里“你们会遭报应!”
“锵!”好几把刀一起架在他的脖子上,一个卫队长拎着开山大斧瞪了他一眼:“报应?上个月抓到的飞贼会穿墙,也说是教会教的。为了抓他,我两个月没有上过床,要不是他背的金子太重还真抓不住。是不是你教的?快滚!否则把你也扔进水牢!”
卫兵走了,神官浑身是污水坐在泥里。豪华的春雨落在地上积起来,一样变成泥塘。“为什么偏偏这里有污水?该不会故意留给我的吧?”神官頽丧地坐在地上揉着臀部。
突然,有人来搀扶他,神官回头一看,是一个高大的青年,似乎被打过,面目还微微留有淤青,鼻梁上贴着膏药。
“你是教徒吗?”
“不是,但是我想成为教会的骑士。我叫凯迪尔,请允许我扶您起来”
这时候,年特骑着一匹温顺的枣红小母马,迎着和风来到五陵城的城门,也不扬鞭,不急不缓地沿着大道去了。
守城的骑士在城楼上喊着:“少领主!到哪里去?”
“李子林。”年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丢给众人一头雾水。
他背着一把锋利的长剑,将拐杖挂在马鞍本该挂战斧的侧勾上。那小母马非常老实,跑起来很平稳。年特的断腿没法踏镫,就垂在一边,反正也不着急,慢慢走就是了。
“早该出来跑跑。”年特想起上次巡视领地还是好几年前的事,领地太大了,周边的小国好几个加起来差不多可以比一比。五陵城作为郡城比较偏西,要向东到别人的封扈里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快马加鞭也要跑上七八天。
“哈哈,说不定等我回去腿都好了。”有咪咪在,年特不担心文件堆积起来。他早就想跑到远处去开开心,听说临近的富山郡虽然小得可怜,但是风景很好,歌舞盛行,尽是些出名的美女。
“管它什么‘李子妹妹’,我先看看风景也好。”年特记得弹琴的丫头小琴就是富山郡城买来的,果然在音乐上体现出了过人的天赋“这次倒要好好去见识一番了。”
年特遥望着翠绿的麦田,小麦刚刚发芽,农夫们拿着帽子恭恭敬敬地站在路边行礼,远处有牛“哞哞”地叫了两声,趁农夫们行礼的时候偷吃了青苗。
年特微笑致意,玫瑰郡生活富足,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其中也有他的辛劳。大多数领民对领地富有自豪感,对他十分尊敬,尤其是成年人,很清楚自己将来要为谁效力。
“我要跟着那风,到李子林里去。”
小母马似乎也懂得他的心意,稳稳地跑起来了。
年特已经一周没有回家,赛格大公开始意识到他是去游历天下了,但他并不是很担心,反而挺开心的。有其它城堡的城主汇报说见他往东北去了,那边是国内,就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嗯,倒是那么多文件要堆积起来了!”
赛格大公很不情愿回到每天花时间签上百份文件的日子,不过轻轻推开办公室的门,发现一个意外咪咪趴在那里一份一份地签得满头大汗。
“小混蛋”赛格大公也不惊动她,悄悄退出来了。关于咪咪的私房表现,他也有所耳闻,如果进去大吼一声,多半她就会说着“爸爸妈妈对不起”然后昏倒。
“这样很好!”赛格大公私下检查了她的仿造签字,十分放心“小混蛋,还有如此一手一千金币也值了!”
这时候,倒霉的教会骑士终于等到救星了,大神官带着教皇和国王的亲笔书信前来。
“有哈马斯陛下的亲笔信?那倒不能不让他进来。”
大神官沉默寡言,自从上一个高级神官屁股带着脚印回到教会,他就知道多说无益。
赛格大公接过书信,扫了他一眼:“速度很快嘛。”
“传送术。”
赛格大公对他的沉默寡言表示满意,拆阅了书信,国王哈马斯确实请他放人了。至于教皇的信件,看不看都无所谓,他不希望自己的领地内到处都是教堂,他希望领民有力气的时候去干活,有事情来找他,而不是找个黑呼呼的大堂一天到晚对着石头像跪着诉说。
“好吧!”赛格大公一挥手,旁边山一样魁梧的铁甲武士微微颔首“去看看那个贱民死了没有,没死提出来。”
大神官微微动容,赛格大公望了他一眼,讥讽地说道:“反正有口气儿你们一定治得好。”
这时候,院子里扑棱棱有一只巨大的鹤落了下来,卫兵在门廊响亮地喊着:“王上的信差驾到!”
鹤背上跳下一个衣衫华丽的差人来,他略微瘦弱的身体在风中因为长途跋涉而略微不稳,手中捧着公文彬彬有礼:“见过玫瑰公爵!哦,大神官大人也在。”
大神官在王都以诺身份尊贵,那里教会已经有上千年的深厚根基,他的影响力可以说还在当朝总理大臣之上,信使不敢对他无礼。
这样一来,总算让大神官在赛格大公面前找回点儿面子:“哼,知道了吧!王上的信差也对我毕恭毕敬,多打听打听”大神官暗自找回平衡的时候,屋里的气氛却起了变化。
“嗯?哈哈”赛格大公拆了莱特尼斯王哈马斯的追加信件,拖长声音笑得浑身发颤。
信上写着:“多亏赛格卿,我今天心情很好,想不到教皇也有求我的时候。拆信的时候如果大神官也在,请笑得大些声!”
赛格大公弯腰捂着肚子“哈哈哈!哈哈哈!”
大神官猜得到没有好事,铁青着脸“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赛格大公喘息着,眼角还有眼泪,诚心把声音拖得很长。“原谅我的失态,大神官阁下,不便奉告,哈哈哈!”
这时候,几个铁甲武士把半死不活的教会骑士拎了过来,狠狠扔在地上,等着赛格大公发话。卫队长沉重的开山大斧就悬在他的脖子上,似乎很想放下去。
“放他们走,送客!哈哈!”
大神官看了看似乎没有人会帮他的样子,吃力地自己动手把地上的伤员搬起来,骨肉烂得让人恶心,泡了水后还很沉。
“呃,搬不动。”大神官红着脸,听着赛格大公变态的笑声,实在不想求情,只好冒着失礼的风险伸出法杖,迅速在地上画了一圈,突然结成一个传送阵,和伤员一起从原地不见了。
“无礼!”赛格大公顿时大怒,抄起一个瓶子扔了进去。周围的士兵会意,斧子、长枪一起扔了进去,还有端着盘子的女佣往进倒牛奶。大概是有什么命中了,大神官不知道处于何种状态,有乱七八糟的呼喊声传来,魔法阵迟迟没有消失。
“混账,还留着尾巴!”赛格大公骂着,把蛋糕扔了进去。消息传得快,厨房送来了大量泔水,最后,有侍女给赛格大公献上一块板砖,赛格大公卷起袖子狠狠拍进去,传送阵里一下安静了。
突然有一道巨大的闪电从阵中打回来,击穿了墙壁,大厅里赛格大公的妻子画像,也就是年特的母亲名贵的画像脑袋没了,半截画框着着火掉在地上,同时还伤了两个人,卫队长首当其冲,闷哼着重伤倒地,传送魔法阵随之关闭了。
“教皇!”赛格大公眼见爱妻的画像被毁,发出撕心裂腑的吼叫,眼眶几乎要裂开,愤怒可想而知“把领地内所有的教堂都拆了!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啦!”
信鸽扑棱棱地飞出去,一天之内,所有领地内的教堂都陷入了火海之中。骑兵见到信徒就狠狠鞭打,神甫和神官被用铁链锁着牵成串驱逐出郡,没被抓到的脱掉教袍,穿上农夫的衣服躲在菜地里逃亡,玫瑰郡已经没有人再敢和教会沾边。
国都以诺,光神教坛,白玉圣城的光辉圣堂上一片狼藉,大神官头上有包昏倒在地,泔水、垃圾、斧子、板砖教皇气得浑身发抖,教廷上下哗然。
一个圣堂骑士走上前来:“教皇大人!请您允许我派兵前去镇压。”
“不,”有个高级祭祀站了出来“化外之民,不可理喻,但是明显有国王陛下在给他撑腰,玫瑰郡兵强马壮,现在还是不要多事。”
长叹一声,教皇站起身来,黯然神伤:“算啦。”望着光辉圣堂华丽的穹庐,那白玉的光泽依旧,壁画却已经剥落了,也不知道能不能重新漆上,女祭祀们终日缭绕的圣歌也不能为它增添颜色。教皇的视线转到台阶侧面的女神像,想起了什么。
“米蕾妮娅,还是不肯来吗?”
一位神官站了出来:“教皇大人,我有个好提议。听说米蕾妮娅小姐和那里的姑娘们都特别喜欢南瓜,自己种,自己吃。”
“喔,南瓜啊”教皇背着手凝望壁画,笑起来了。
富山郡的小镇里却有个大教堂,米蕾妮娅好好梳了一遍头发,用一根漂亮的五彩麻绳当腰带斜斜地把衣襟束了起来,穿着朴素又可爱的短袜子,给自己找了一双结识的小皮鞋。
“各位,我走了!”
“米蕾妮娅,加油啊,带好吃的回来!”
“米蕾妮娅,不要让教皇大人着急,加油啊!”“米蕾妮娅,外面有很多危险和困难,自己要小心。”
神甫和唱诗班的姑娘们久久挥着手,米蕾妮娅精神百倍地跑出去了,站在门槛外面回过身来:“各位,我一定会把最好的南瓜种子送回来!”
轻轻跳过彩色石子路中央被人不幸遗落的一块黑皮面包,米蕾妮娅俏皮地笑了,风吹动她的裤腿,短袜子上面露出一小截比雪还白的颜色。
“我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
小房间里,神甫替她收拾房间的时候(惊):“她忘了带钱包”
年特还不知道自己这么有名,巨大的玫瑰郡就像是他家的庭院,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不时就会有人认出他。这大概是因为每年都会有一万枚印有他的头像的金币发行的缘故,赛格大公想用这种办法加强领民对领主的印象,不过效果上有时过了头。这种状况最终还是随着距离缓解了,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少。
“我们的少领主!光辉”
“很像耶!您是不是我们的少领主?”
“听说我们的少领主也像您这么英俊,还断了一条腿呢!啊?难道”
“有点儿眼熟,您是送过外卖吗?”
“你是谁啊?”
年特感到很振奋:“好,我就是要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年特开始询问各地的老百姓对他家的看法,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不过,老百姓向来是人云亦云,他们的嘴能歌功颂德,也是杀人利器。
年特听到过各种各样的说法,从年少有为到“那个小流氓”真是应有尽有,还意外地听到了自己小时候的故事,比如出外吃饭不给钱,每天晚饭要烤一头猪,从小收集的女人永远是十八岁。到了领地边境,自己已经成了让人羡慕的胖子,皮肤可以流油,一头金发。
年特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头发是黑色,想来是金币只有金色的缘故。
一个军官适时地大吼一声:“不想活了!敢诋毁少领主!”闲人们闭上嘴纷纷逃走,年特一个人哭笑不得,那军官看了他一眼,还追加了一点:“其实我见过他小时的头像,想不到已经这么胖了。”
终于,年特还是进入了富山郡,而这里的人提起他都是破口大骂。
“嘴上没毛就抢占民女,仗着家里的势力欺负正义的教会骑士被教训,断了腿又迁怒在无辜的百姓身上”
“是这样吗?”年特不生气,不过很纳闷,他还不知道领地内所有的教堂都被烧了。
富山郡的一个军官怒气冲冲:“一下塞来这么多无业游民,我们又没有玫瑰郡那么富庶,怎么养得起!他们还不肯安居乐业,说我们这里消费差,等风声过了教会复兴时再回去。玫瑰郡很了不起吗?那里的人都是音痴!虽然确实有钱”
“妒忌就直说嘛。”年特暗笑着离开了,看来教会的宣传很有水分。走了没有几步就见到一座很大的教堂,许多驱逐出来的人正乱糟糟围在门口,许多神官面容沮丧。
“活该!一定是教会的使者无礼,把老爸惹怒了。他早就想把教会铲除了,铲了再除。”年特绕道离开了“这种地方还是尽快离开的好。”
年特继续往前走,有个人很可能是盗匪,跟了他一段,大概看年特腿上有伤,衣衫又华贵,想打打主意。年特顺路到武器店买了一套硬弓,试弓的时候隔着百步,一箭射掉了那人的头巾,没入土墙半箭的深度,那人便撒腿逃走了。
“哈,腿不方便的时候用弓箭最合适了!老板,用熟牛皮帮我扎一下,再给我两壶箭,要铁头的,一壶鱼尾箭,一壶雕翎箭!”
“这才是练家子!送您一顶流行的箭手帽子!”老板很开心“现在流行橄榄绿,很多乡下把式也来买帽子充数。”
“谢谢老板,我旅途还真需要一顶帽子呢!”年特带上帽子照了照镜子,头上多了一根长长的野鸡翎“哈哈,满特别的感觉。”
“去玩吗?到富士山城?”
“富士山城怎么了?”
“有采青大会呀!你不知道?”老板手里干着活,一面解释着“炉子上有茶你是外地人啊?年轻人都喜欢热闹的,去看看吧,说不定会遇到一见倾心的姑娘。”
“别逗了!好姑娘当然是所有的人一起看上,”年特笑了“要是大家全都一见倾心,不是变成了害人大会!”
“你好悲观哪!还没有意中人吧?”老板也笑了“再送给你一根红丝线!”
老板用红线一匝一匝密密地绕在弓把上,递给了年特。年特感到十分顺手,这个东西物美价廉,老板的手艺也不是盖的,自然也不吝啬,一把金币撒了过去,吓了老板一跳。
年特神秘地问:“你们领主有没有闺女?”
“哈哈,哈哈”老板被金子砸傻了,笑得很不自然“他没有,不过我有”
“再见!”
年特拄着拐杖上了马,玩着弓箭,往富士山城骑去“这么说明天是青苗节,我是跳不了舞了。不过那里的园林很有名,反正凑凑热闹也好。”
小母马溜溜哒哒走在大街上,一匹黑色的大马拉着车被小母马漂亮的毛色所吸引,不顾主人的鞭子,可怜巴巴地跟在后面,小母马回头看了一眼,尾巴往对方脸上一甩,驮着年特跑起来了。年特哈哈大笑,丝毫不在乎腿上的伤痛,纵马飞奔,天黑的时候来到了富士山城的郊外。
“倒霉,走岔了!穿树林吧!”年特看了看地图,有个路标没有看见,偏到山下去了。树林不大,如果穿过树林也许赶得上关城门,就不用露宿了。
年特挽着缰绳,给小母马打气,奔入了黑呼呼的树林,正在急着和拂面而来的小树枝纠缠的时候,一阵天杀的歌声从树林深处传了出来,而年特无法抗拒地听到了。
“我听到树林里有姑娘唱歌。那是一首赞歌,赞美神的恩德,而她一定爱着什么,所以歌声节拍欢快,洋溢着幸福,但愿是有约于山林,我只能从歌声中演绎这么多,因为我甚至感到怯懦了。”
年特躺在干草堆上,整晚不能入睡。那歌声不能抗拒地回荡在他脑海中,年特清楚地记得自己在树林里的感受,那歌声就像是一道欢快的小溪流过来,让他停在那里,一停就是一个钟头,结果错过了入城的时间。
“那歌声那么欢快,就像是天真无邪的天使来到人间,我很想悄悄走过去,看看她是谁,又怕她长得不合我的意,又怕我的失礼冒犯了她,又怕她在等谁。所以只能静静地在一边听着,像个窃贼。我真是可笑,只是一首自编的跳舞的歌,说不定那姑娘用一把金币就能买回家,更可能大半夜在等一个男人来树林幽会,结果我却误了入城,最后躺在稻草堆里。”
年特尽情地嘲笑了自己,但那歌声还是在脑中回荡。黑夜,已经入歌了。
天亮的时候,公鸡的叫声响成了一片。年特很想把它们统统买下来砍死拔毛,可就是那样也已经来不及了。
“唔”年特痛苦地在稻草堆里挣扎。
农场主一脸开心,奸笑着走了进来:“睡得好吧?有钱?尊贵?哈哈,进不了城也得睡稻草堆!另外,请付过夜费一个银币!”
“这也要钱!”
“不要说你没有,我会送你去见领主!或者给我干一天活。”
“你们领主啊?我也很想见。”年特知道农场主大概是有落井下石的嗜好,尤其是欺负落难的贵族子弟。年特顺手抽出一张一万金币的金票“麻烦找回来。别说你找不出,我会派兵来砍你的头。”
十分钟后,农场主家的公鸡已经少了一只,年特微笑:“不用太丰盛,早餐嘛!”
农场主满头大汗:“(恶魔!)早餐当然吃饱些好!快!牛奶煎鸡蛋!”
农场主的老婆私下埋怨着:“大早上就吃鸡!”
“小声!我怎么知道他是玫瑰郡那个出名的少领主!你没看见那么多教堂也说拆就拆了!”
“我早就告诉过你会出事的!”
“他单人骑母马像是落魄贵族嘛!”
“早饭!”年特拖长声音,农场主拧毛巾:“就来!您先擦脸!”
“太凉”
“烧热水!”
“热水要多少钱啊?”
“呜!爸爸,妈妈,对不起”
在农场主身上找到了咪咪的影子之后,年特心满意足地走了,当然半个子儿也没有给。
清晨的富士山城已经热闹起来了,作为富山郡的郡守,富士山城谈不上宏伟,但是别具一格。一座并不陡峭的山丘从草原上隆起来,漫山都是野花,一条修整得很宽的马道直通向丘顶的富士山城。
富士山城这个名字也很贴切,这个郡里就这么几个有钱人,全都在这里了,所以就换着花样庆祝,每个月都有庆典,大庆完了小庆,几百年下来,富山郡的音乐素养猛增,人人能歌善舞,竟然也成了一个特色。教会在旁边的四弦城建立基地,专门培养唱诗班的少女。
这种满街载歌载舞的景象落在年特眼里,不免骂一声“败家”在玫瑰郡,人们工作辛苦才会收入颇丰,休息日大街几乎全都很冷清,如果一大早当街唱歌,是会以扰民罪蹲大牢的。但是在富士山城,歌声和公鸡总是前后脚响起来,年特走在路上,不知何时也被那种载歌载舞的气氛感染了。
民谣,山歌,圣诗,路上每隔几十米都是不同的精彩,出类拔萃的姑娘们遥相呼应,小伙子跳个不停,不会跳舞的拿着弓箭比比划划,各自展示着自己的风华,被热情的人群所包围。听着掌声就知道哪里有精彩,人们的行进速度也因此忽快忽慢,前进甚至倒退。
骑士把鞭子甩得“叭叭”响:“散开!散开!不要堵着路,进城去跳!这位小姐,不知道我的马有没有荣幸为您效劳?”群众有人大喊“以权谋私!”哄笑中小姐酡红着面孔拉着骑士的手登上马背,然后继续放声歌唱。
年特骑在马上,没少被推推搡搡,倒也十分陶醉。
进城的时候,城门官注意到他的伤腿,问了一声:“腿断了?”
年特点点头,城门官没有不让他进城的理由,但是明显地投来一种厌恶的表情。年特的心中多了个疙瘩,偶尔有人对他发表议论,年特留心听着,渐渐明白了。
在富山郡,没有矿山,没有多少危险的工作,也没有多少福利制度,不像玫瑰郡,受了工伤会有丰厚的金钱补偿,劳动出色还有额外的打赏。公爵们把钱都扔进了娱乐,兴建教堂,所以有残疾就很不幸。而且,这里遍地教堂,断腿只要花上一个金币就可以在教堂求神官治愈,如果有钱教会却不肯给治,那就有黑名的嫌疑了,所以是件挺可耻的事。
“这些王八蛋!”年特觉得自己挺冤,其实他也不太明白为什么那么讨厌教会,也许是受家里的影响吧。
父亲赛格大公总是愤怒地说:“他们是寄生虫!他们毫无顾忌地滥用神的力量,就像是在吸这个世界的血!”
年特记得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带着他去街上买东西,有个老婆婆在街上辛辛苦苦把彩色的麻搓成一条腰带,教会的神官也在耐心地等待。
“妈妈,为什么神官也想要?他们不是很容易就可以用魔法得到吗?我见过,很灿烂的”
“魔法得到的东西不长久,在普通人看来也许光辉灿烂,在智者眼中只是徒增些滑稽罢了,哪有劳动得到的好。这些道理,即使是神官,也很清楚呀!”
妈妈去世的那年,闹了饥荒,年特吃不下去饭:“好难吃!妈妈死了,我连饭也不想吃!”
“不是,”刚强如同铁人的父亲含满了眼泪“不是因为妈妈的关系,我们没有米了,还上了当,这些米是从教会买来的,都是用魔法在瞬间就长好了,所以不好吃。”
年特永远也忘不了那些倾囊掏出三千万金币买来的却没有营养的米使多少人吃饱了却面黄肌瘦,领民责怪领主无能,领主又有什么办法?从那之后,在玫瑰郡米店见到米都要检查试吃,神官买米时遭白眼,所以额外要求教徒捐米给教堂。
陈年旧事在脑中闪过,年少时曾经黯淡的时光让年特的眼睛不知何时湿润了。一阵银铃一样的歌声就像小溪欢快地跳越,是那么熟悉,把年特从幽深的地方唤醒了。
年特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原来昨晚不过是在练歌!害得我整夜都睡不着!”他想仔细观看那歌唱的黄莺,却看到一头小鹿在溪水边优雅地一跃。那一瞬间,似乎有什么东西爆开了,年特再也听不见,再也看不见,除了那歌声,除了那少女。他的呼吸困难,但是思路清晰。
“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