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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这真是对怪主人、怪仆人。”看着他的背影,她扒着碗里的饭。
清香的炒竹笋、拌野菜让她食欲大振,她什么都不顾地大吃起来,享用了她很久都没吃过的大餐。
然而,吃饱睡足后的她,再次面对寂寞的空屋和竹林,不管是管家衡叔还是车夫小阿金,都像他们的主人一样失踪了。
想到竹林里去寻找,她又怕迷路走不回来,因此也没敢走远,只在竹屋内转来转去。
于是她决定去寻找谭步平的房间,心想或许能找到他。
结果,她很快就找到了,只是他并没有在房内。
要认出他的房间其实很简单,因为他的房间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没有修饰,简简单单的摆设,非白即青的衣物,一排摆放整齐的书,桌子上凌乱的文房四宝,而最重要的特征是一枚闪闪发亮的钱币。
那应该就是初次见到他时,他手里把玩着的东西。
她走近书桌拿起那枚钱币,惊讶的发现这不是当今市面上流传的那种带红光的钢板,而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有着美丽图形花纹,还闪动着银色光芒的银币。
“那是公子写的。”
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她回头看到管家站在门口。
见她望着他,衡叔又说:“那是朝廷请公子写的字,印制在钱币上,很美!”
“对,很美。”她正想再问几句,可管家已经转身离开了。
朝廷?她想起在东顺客栈见过的那两个造币局官员,心想他们一定就是来找谭步平写字的。怀着对谭步平的钦佩,她将钱币放回桌面上,退出了房间。
站在门口看看偏西的太阳,她决心就在这里等他,只要他没离开就一定会回来这里睡觉,她一定要好好说服他,求他带她去汴梁告御状。
薛大哥说得不错,只有他的才华和胆识能帮助她,何况,从他们认识以来,他已经在两次关键时刻救了她的命,更别说他还帮了她不少的忙。
回想着短短时间里,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她觉得命运真是奇妙,她与他本是陌生人,可是因为求他写状子,无意间将他卷入了自己家的灾难中,害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与她的命运连成了一体。
有的人相处一生一世也不会像她与他这样,仅仅相处几天就经历了几次生死磨难,如此的缘分难道还不值得他帮她帮到底吗?
我能,一定能说服他!她在心底为自己鼓励。
天渐渐黑了。
吃过晚饭,衡叔把灯点上,关了竹苑的门,看着依然抱膝坐在谭步平房门边的她,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沉默地走开了。
“姑娘以为坐一夜就能达到目的吗?”
就在她睡意蒙胧时,一声对于她来说如同天籁的嘲弄将她唤醒。
“谭公子?”看到斜靠在门框上的谭步平,她高兴地站起来。“不是的,我只是想等你。”
“等我?”谭步平眉梢一提。“所有的话我都讲清楚了,还等我做什么?”
“等你回来说服你。”她过于热切的声音透露出见到他的欣喜,她毫不掩饰的期待,表现了她对他的信任,对这样的坦诚,谭步平难以继续他恶劣的态度。
“好吧,看你等得如此辛苦,我就给你个机会,进来。”他转身进了门,林紫萱跟着他,却在房门口迟疑了。
“进来啊,怎么?你不想说服我啦?”看着她畏缩不前的神态,谭步平戏弄她的念头又起。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衣着简朴、行为莽撞的村姑,总让他有种恶作剧的冲动。
“可是,天晚了。”林紫萱看看身后漆黑寂静的竹林,小声地说。
“没错,天晚了,但这跟你说服我有什么关系?”明知她的意思,谭步平故意装傻逗她,看她能忍受多少。
“这是你的房间”她站在门口的阴影处,不肯进房间。
“没错,是我的房间,可你等在我的房门口大半天,难道不是为了进来吗?”
“不,不是要进去,只是想说服你。”
“很好,我给你机会,你进来说服我吧!”谭步平双手抱胸,臀部靠在桌子上看着犹豫不前的她。“你不想说服我了?”
“想,可是你不觉得我们那样说话很不合时宜吗?”
“不知道。”谭步平意态轻松地摇摇头。“如果姑娘觉得不合时宜,那么就不要进来,但不要说我没给你机会喔!现在,我要睡觉了。”
说着他抬起一只脚轻踢门扉,准备将门关上。
“等等。”林紫萱用双手挡着门。“我们不能在外面说话吗?”
“不能。”
“为什么?”
他耸耸宽阔的肩。“因为那样说话我很不舒服。如果你想说服我,就得在我舒适安逸的时候。”
“舒适安逸?”林紫萱的眼睛疑惑地看着他斜倚在桌沿边的身子,不知他要怎样才算是舒适安逸?
彷佛明白她心头的困惑似地,他回答道:“一般来说,我靠在舒适的椅子上,或者躺在柔软的床上时会比较舒服,那时候我是很容易被说服的。”
“躺躺在床上?”林紫萱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他房内的床榻瞟去,他躺在床上的画面让她马上觉得满脸发烫。抬眼看他,却与他兴味盎然的目光相遇,让她当即大感尴尬。她努力克制着心头的羞怯感,大胆地说:“那如果我进去跟你说,你不要关门,好好坐在椅子上,心情会不会比较好?”
“也许,那得看你说得怎么样。”
“好吧,我进来。”林紫萱终于跨进了门。“你坐下吧!”
将她左右为难、不肯放弃的矛盾心情看在眼里,谭步平暗中偷笑。好个有趣的姑娘!
站直身子,他走到远离床榻的竹椅上坐下,拍拍身边的椅子。“你过来坐在这里。”
看到那是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也为了让他有个好心情,林紫萱没有反对,走过去坐下,开口就问:“你会带我去京城吗?”
“不会。”回答丝毫不拖泥带水。
林紫萱一窒,但勉励自己求人时要有耐心,这是她进城时学到的一课。既然正面说服不易,那她就来个侧面游说。
“那你还会帮助我吗?”
“这要看你怎样说服我。”他忽然邪恶地对她挤眉弄眼道:“如果你愿意伺候我洗脸洗脚,那我的心情一定会很好,说不定我会马上答应。”
林紫萱不信地瞪着他,他同样回瞪着地。
“怎么?伺候恩人会很不合时宜吗?”
“不,不会。”林紫萱略一沉思,严肃地说:“我只是在想,你这么大的一个人啦,还要人伺候洗脸洗脚真的很奇怪。我家只有我三岁的小弟要我照顾,你是要我像帮我小弟洗脸洗脚一样照顾你吗?”
这次换谭步平愣住。将他与三岁小儿相提并论,那不是对他的侮辱吗?
可是,当他望入她纯真的眼睛,看到慧黠的目光时,才恍然明白,自己被这小妞耍了。而他不但不对她生气,相反的有丝窃喜,不过他不会让她如意。
他绕开这个话题。“算了,暂时我还没有那个需要,你继续吧!”
“继续什么?”见他不敢接她的招,林紫萱信心倍增,故作茫然地问。
“继续说服我呀!”他俊目闪亮,让她无法再绕圈子。
“其实你都已经帮了我这么多忙,明天就带我去京城吧,路上我会好好听你的话,等救出我爹,我全家人都会把你当神仙一样供奉,当恩人一样铭记不忘。”
“我不想被供泰,不过被人铭记不忘还不错。”他的话带给林紫萱一丝希望。
“对、对,是很不错。”她热切地望着他。
她美丽的眼睛具有说服力,可是他只是淡淡一笑靠回椅背上,仰头望着屋顶,摇头道:“不过,那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思。”
他毫无转圜余地的回答让林紫萱开始感到气馁,但她仍不放弃。
“早就听说公子敢鸣不平,有正义感,长于辩难,笔锋锐利如白刃,因此得了‘神笔判官’的称号。如今青阳县令荒淫无耻,为非作歹,你帮助我进京告御状,不正可一展长才,又整治了那恶官吗?”
“非也非也。”他身子向后仰靠,那把看起来不甚结实的竹椅马上不堪重负地发出嘎嘎声。“姑娘的恭维没有用。”
“不是恭维,是实话。”她急切地表白,故意不去在意那刺耳的嘎嘎声。
椅子依然在摇晃,他斜眼看着她,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那日客栈内,在下已言明不过是一介浪子谐客,平日代人挥笔拟状只因闲来无聊,并非为判人心的曲直是非。”
见他口才极佳,知道自己说不动他,林紫萱失去耐心,焦虑地问:“你说吧,要怎样的条件你才答应带我去汴京?”
“没有条件,因为我不能带你去。”
“为什么?”椅子的嘎嘎声和他固执的神态让林紫萱丧失了信心,她习惯性地扭绞着手指头。
他看了看被她扭绞得发白的指尖,淡然道:“因为京路迢迢,秋暮风寒,在下不堪旅途之苦。”
“不苦,路上我会照顾你。”情急之下,林紫萱不经思考地说。
奥嘎声戛然而止,椅子脚稳稳地落回地面,谭步平张大眼睛看着她。
“照顾我?”她的回答大出他的意料,让他难以相信这个拘谨守礼的女孩,居然敢对他做出这样的承诺。
见自己总算让他不再表现得那么漫不经心,林紫萱心中得意,赶紧说服他。“是啊,公子带我去汴梁,路上我就是公子的使唤丫头,一定会仔细照顾好公子。我有力气,会烧水做饭,能缝补浆洗,如果公子需要,我愿意伺候公子洗脸洗脚,保证让公子少试凄。”
“你一点都不怕苦吗?”谭步平的惊讶很快就被他一贯的悠闲自在所掩饰,然而心里却因她的话而波澜起伏。因为个性使然,他从来不喜欢与人结伴而行,更讨厌彼人伺候,可为何这个女子的一句承诺会让他对温情的照顾和有她陪伴的生活兴起了一种向往呢?
“是的,我不怕吃苦,只要公子能帮我救出我爹。”见他似乎被说动了,她情不自禁地倾身向前,握住了他椅子上的扶手。
他的视线被她的这个动作吸引,他从她满怀希望的眼睛转而看向她的手,他记起那是双习惯于做粗重工作,长着硬茧又充满力量的小手。
是的,她有力量,她的身材也展现了这种力量,那绝对不是女人特有的纤柔妩媚体型,她的四肢匀称,肌肉结实,有强壮灵活的腰,还有跑起来绝对不输给他的双腿,那些都给他很深刻的印象。
“怎么样?”她问。
“什么?”被她突然一问,他有点茫然。
“我有说服你了吗?”林紫萱满怀希望地看着他,想看清楚在灯光下不太真切的他。
“没有。”他简洁地回答着,站起身来,为掩饰自己紧盯着她看的失态之举,他将某样东西递给她。“这个给你。”
“这是”看到他手里竟是支漂亮的簪子,林紫萱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拿去吧,这是给你的。”
“不要,这太贵重,紫萱不能要。”
“这是我特意为你找的,如果你不要就扔了吧!”他握起簪子作势往门外扔。
“不要扔。”林紫萱急忙阻止他。“这么漂亮的东西扔了多可惜。”
“没用的东西扔了有什么可惜?除非你收下。”他再次将簪子递给她。
“好吧,我收下。”林紫萱小心翼翼地从他手上取饼那支兽骨制作,上面刻着精美图形,顶部镶嵌了红宝石的簪子,发现与她见过的簪子不同,上面垂着两条细链。虽然她不懂为何会多了一条坠链,但却觉得很好看,不由得感动地问:“今天我找不到你,原来你去买了这个啊?”
“对!”他并不想告诉她,他主要是去爹娘的坟前烧香祭拜,只是淡淡地说:“你快试试看,合适吗?”
看到他期待的眼神,林紫萱也很想试试这美丽的发簪,不由得当即照他的话,将梳好的发辫盘起来,用簪子固定住。
在她使用簪子时终于明白了那两条链子的作用,它们是用来套在绾起的发髻上的,这样可以使发髻更稳当,也更漂亮。
“嗯,很好看。”他欣赏地注视着她,而他的目光并没在她的发髻上,而在她娇羞美丽的脸庞上。
他惊讶地想,美丽的女人其实并不需要特意打扮,尤其是这个在阳光和泥土中长大的女人。当她绑着大辫子或垂着散发时,美丽清纯得如同含苞欲放的花蕾,亭亭玉立,娇艳中带着稚气和清香;当她将头发盘起时,却美得如同全然绽放的牡丹,丰姿绰约,仪态万千,一颦一笑无不带着成熟女人的风韵。
“真的好看吗?”她羞涩地问,柔柔的声音让他的心头窜过一种难以抑制的激情,他忽然觉得很想为眼前这个美人赋诗作画。
“你自己看。”他走近拉起她,将她带到一面铜镜前。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林紫萱惊喜地张大了眼睛,她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有这么漂亮,这都是这支簪子的功劳。“啊,真的很好看。”她赞美着自己,更赞美簪子。
“是的,你本来就很好看。”
“我是说簪子。”她不好意思地纠正。
“没错,簪子也很好看,明天上路时你就这样装扮。”
他的话让她想起了他们悬而未决的话题。
“公子真的不愿意带我去吗?”想到终得独自上路,她深感忧虑和旁徨,笑容消失,喜悦退去,她转过身来面对他。
“不是不愿,是不能”
“少爷、少爷。”
就在他的话说到一半时,门外传来惊慌的喊叫声。
走到敞开的房门边,一看到满头大汗跑来的竟是车夫小阿金,管家则紧跟在他身后,林紫萱感到很惊讶。
“怎么了,你不是回去了吗?为何又跑来?”谭步平神情自然地问,但从他紧蹙的眉峰可看出他的紧绷。
“是,可在半途发现来了许多官兵,那是吴胖子的小舅子带来的。我想他们是来抓林姑娘的,所以特地赶回来通报少爷。”小阿金急切地说。
“别慌,你赶紧去把车藏进山洞里,你也不能现身。”
“哦,知道了。”车夫连连点头,转身向外走去。
谭步平又对管家说:“衡叔,官兵不知这里的内情,你能应付他们吧?”
避家马上点头。“少爷放心,衡宗能应付。”
“那好,你快收拾,别留下我们来过的痕迹,我带林姑娘上山避一避。”
避家连连点头,随即离去。
谭步平转身进屋抓起一个包袱挂在臂膀上,笑着对林紫萱说道:“走吧,美人儿,跟我上山看月亮去。”
见他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还能谈笑风生,林紫萱慌乱的心平静了。
她跟随着他离开了竹林。
清月照明,夜露沐衣,月光下的九华山,峰石奇峭,环境幽雅,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往山上走去。
初行时,山势和缓,一路林木扶疏,清泉潺湲,走得虽匆忙却很顺利,可是不久,他们身后的山下随即传来了此起彼落的狗吠声和敲门呐喊声。
“噢,他们怎么来得这么快?”林紫萱惊慌地往身后看,可是树环石绕,视线被阻挡,她什么都看不见。
“别担心,他们一时还走不到这里。不过,那是群被烤肉诱惑着的饿犬,我们得加快脚步甩开他们。”谭步平安慰她,并加大步伐往山上走。
林紫萱紧紧跟上他,担心地问:“你的管家和竹苑不会有事吧!”
“不会,衡叔可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呢!”
“高人?你是说他也是读书人吗?”在林紫萱的心里,读书人是最厉害的人。
可谭步平却说:“不光是读书人,还是一流的‘梁上飞’。”
“梁上飞?”林紫萱的兴趣一下子被挑起了,身后的追兵被她暂时遗忘,她从林五娘口中听来的很多轶闻趣事中,很多都与被称为“梁上飞”的裨偷大盗有关。“那个瘦小的衡叔真的是神偷吗?”
“曾经是。”走在前面的人懒懒地回答。
“他可一点都不像小偷呢!”她兴奋地追上他,并发出感叹。
他笑望着她。“以姑娘看,翻墙越壁的人该是啥模样?”
“我没见过,大概是贼眉鼠眼吧!”林紫萱不确定地说。
谭步平低声笑了。“要真是那么容易识别的话,宵小早就灭迹了。”
为了跟上他的步伐,林紫萱已经开始喘气了,于是顾不上说话,直到走入稍微平缓的路段后,她才又问:“他怎么成了你的管家呢?”
谭步平看看她,并没有回答。
林紫萱以为触及了他的隐私,急忙道:“公子不方便说就不说吧!”
可他还是回答了她。“他风靡京城多年,三年前在一个权臣家中失手被擒,虽然逃走了,但仍被官府紧追,他潜入官府偷出讼状,找我替他改讼词赢了官司,从此他金盆洗手,跟随我返乡,后来我买下竹苑,他就负责看管那里。”
听到是他的状子帮“梁上飞”打赢了官司,林紫萱追问:“你怎么改状子?”
谭步平眉梢飞扬,露出得意的笑容。“我将状子中写他‘从大门而入行窃’中的“大”字添上一点,再让他将状子放回原处,自己则于次日上官府自首,因此他的罪名减轻了,只罚了几文钱了事。”
“大字加一点是什么字?”林紫萱有趣又急切地问,真希望自己识得字,能明白其中的奥妙。
他想起她不识字,于是用手比划着解释给她看,在“大”字的肩头加上一点,就是“犬”字。
这下她明白了。“我知道了,你将‘从大门而入’改为‘从犬门而入’,他的罪名就轻了许多,对不对?”
“没错,正是这样。”
林紫萱心里默默想着这一字之别带来的不同结果,不觉为他的才华倾倒。“你真行,我要是也能识字就好了,就不会被人当面欺骗,签下自己的卖身契。”
“认字并不难,你可以学嘛!”他鼓励她。
她的心跃跃欲试,但也觉得是做梦。“真的吗?怎么可能呢?”
“只要愿意,什么事都是可能的。”
她抬头,与他的目光相遇,这次她没有逃避他,望着月光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时,她跃跃欲试的心平静了,明白自己再如何想成为识字的人都太迟了。“算了,我还是先逃过今夜,想法子救我爹吧!”
说完,她继续往前走,可是觉得脚步沉重,因为现实中的一切提醒了她,要救爹爹,她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谭步平也不再说话,因为他开始担心身后的追逐者不会放弃,因为那些狗吠声渐渐平息了,但人群的吵杂声却更加清楚,显然那群追逐者正往山上追来。
林紫萱很快也发现了这点。
“他们追来了?”她指指山下。“他们看见我们了吗?”
“也许,他们可不是善男信女,我们快走吧!”
两人沉默地往山上走,山路越来越陡,危岩险峰与翠林修竹相间,溪流浅滩与香藤相缠,给他们的行走带来了困难,特别是九华山的夜晚雾霭环绕,当夜深时,秋雾寒露弥漫群峰,皎洁的月光透过白雾将山林染成一片白色,渐渐阻碍了他们的视线。
“谭公子,我们要去哪儿?”经过一段长而陡峭的山坡时,山下的人声犬吠骤然消失,山林显得格外安静,林紫萱小声地问,生怕大声说话惊动了沉睡的山林。
谭步平同样将声音放得低低的回答。“到安全的地方。”
“还有多远?”她仰头看看前方望不到顶的山峰。
谭步平停住脚步回头看着她。“怎么?走不动了吗?”
林紫萱马上否认。“没有,只是没有目的地的行走让人想睡觉。”
“快了,就在前面。”谭步平对她伸出手。“来吧,让我拉住你,要是你打瞌睡,准会坠入千仞绝壁。”
原不想把手给他的林紫萱一听最后一句话,急忙将手放进他的大掌中,并往身侧绝壁看了看,可是那漆黑的山谷中只有白雾在飘荡。
又走了很久,见谭步平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紫萱忍不住想知道他的“快了”到底有多快,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她可不是个爱抱怨的女人。
她唯一作出的本能反应是用力攥住他修长的手指,在这样特殊的情形下,拉着他的手似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既能节省体力,也能发泄情绪。
她相信她这一握一定让他感觉到了痛。不然,他不会眼带疑问地看她一眼。
可是他只是匆匆看她一眼,再以与她同等的手劲握了握她的手后,就不再有其他反应,只是迈开大步往上走,弄得她也不敢再使小性子。
崎岖的山路如同永无止境一般,直到两人都走得汗流浃背、呼呼喘气,一间庙宇似的小屋终于出现在前方。可是一靠近林紫萱才发现,这不过是间供香客和出外化缘的僧人小憩的简易茅屋。
“啊,终于到了。”她一声轻喟,想甩开谭步平的手坐下来休息,可是那只手并没有放开她。
“再走几步。”他低声说。
“为什么还要走?”
“你想休息的地方,正是每个上山的人都想得到的地方。”
他话不多,却让林紫萱明白了,这里同样是追赶他们的人会注意到的地方,于是她跟随地继续穿过小屋后的树林,来到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坡。
“好了,我们就待在这里吧!”
谭步平放开她,让她坐下来休息,自己则走到峭壁边往下眺望。
一路赶得急,来不及欣赏九华山的夜景.此刻静坐山腰,林紫萱才细细端详起夜色中的佛寺古刹。
身前不远处是个深谷,放眼望去,浮动在谷中的白雾彷佛一块轻纱,透过它,她看到松涛顺着山势倾泄而下,筛漏似的月光穿过树影给山林披上了斑驳的衣衫,清凉的冷风扑面而来,刚才还冒着热气的身子竟挡不住那顿生的寒意,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赶紧往石头后缩缩身子,避免迎面而来的风。
林紫萱再次伸手模摸胸前,感觉到那张折叠得硬硬的纸后,她安了心。
“只要有它在就好!”心里想着,她屈身抱住自己,让身体保持暖和。
“哈啾。”一个被压抑的喷嚏闷闷地从山崖边的谭步平口中发出。
“喔,这里真冷。”他低声嘟嚷着走回来,将身上的包袱抓下来,从里面扯出一个东西扔给林紫萱。“穿上这个挡挡寒。”
林紫萱抖开一看,是件又大又厚实的男人夹袍,绣花缎面在月光下发出柔和悦人的光辉。
“这么好的料子,还是你穿吧!”摸着那光滑柔软的织物,林紫萱不敢穿。她的一生中别说穿这种东西,就是见也没见过多少回。
他揉揉鼻子说:“教你穿你就穿,不就是多层保暖衣,干嘛推来推去?再说我们也许要等到天亮,你想冻出病来吗?那可就没人救你爹了。”
“那你呢?”林紫萱犹豫地看着他。
“唉,女人就是罗唆。”他抖抖手中的包袱布巾,往身上一披。“瞧,这不是很好吗?所以,你不要多话了,快穿上吧!”
见那块包袱布巾虽然很大,却御不了寒,她想再推让,可他已经走到悬崖边去了。“快穿上,小声说话,留神他们已经追来了。”
林紫萱不再拒绝他的好意,因为她确实很冷,于是顺从地穿上了那件夹袍。又大又暖的衣服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寒冷离她而去,她靠在身后的石头上,看着斜倚在山崖边大树下的谭步平。
她知道自己对他的好感正在迅速增加,但那不是因为他俊美的长相、雄辩的口才和出众的才气,而是他谐戏荒唐的表相下,小心保护她的态度和给她梳子梳头、为她找盘头发的簪子,让她穿上夹袍御寒这样一些细小的贴心举动。
笼罩着雾气的迷蒙月光,让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从他的坐姿看,他还是她初次见到时那吊儿郎当的样子,可是此刻他斜踏在对面树干上摇晃不停的双腿不再让她反感,他半躺半坐的懒散身躯不再给她不端庄严谨的感觉,甚至他披着一块床单似的包袱布巾,瑟缩的模样也别具风格。
总之,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那么自然,细想,如果硬要将薛绍春那种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神态放到他身上,那一定会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也会将他机敏善辩、活泼好动的特质扼杀,而她,已经开始喜欢上他自然随意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