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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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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淇怔怔看着面前那张简单无比的地图。

    简单,并不意味着当地地形简单;恰恰相反,那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地方。正因为复杂,去的人十分的少,能回来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地图上的寥寥几笔已经是十分稀有且珍贵的资料了!

    那是余梓非临走时留下的副本,殷淇仍然记得他当时是如何信誓旦旦的表明自己的决心,坚持要孤身深入摩拉族,取得第一手的宝贵资料。年少冲动的他,不顾任何人的反对,毅然奔上前往腊今古镇的火车。

    那是一个边陲小山镇,是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本来是个默默无名的小镇,直到它和一个叫摩拉族的少数民族连在一起,从此成了神话。

    “小非已经一周没有和我们联络了”吴总编欲言又止,深深的忧虑盈满额头,从紧皱的眉间溢开,漫至微微苍白的脸上。一向意气风发的他最近总是恶梦不断,如果余梓非出了什么意外,报社一定会受到波及,他这个总编着实担不起这个责任。

    “我去找他!”殷淇不容置疑地说道。

    她想找到余梓非,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人都是这家报社的记者,而是因为余梓非是她的男朋友。

    吴总编一愣,脱口而出:“可是警察已经去找他了!”

    “等待是件很痛苦的事,尤其是无休止的等待,我宁可自己去找。”她不是不相信警察,只是在摩拉族中发生的事,并非是警察能够插手得了的。

    “那”吴总编像是忽然没了主意似的,在他的大脑里,仍在琢磨着殷淇此行的利与弊。

    殷淇却不再与他废话,马上拨起电话订了第二天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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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今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春有百花秋有月。”看着手中的资料,殷淇暗觉好笑,哪个地方不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当然,南北极除外。

    “由于地处边陲,交通不发达,所以基本上是自给自足。”估计也是十分淳朴吧!

    后面这句话是殷淇自己加上去的,因为那是她衷心的期盼,她可不希望那是个野蛮的地方,更不希望听说摩拉族其实是以吃人肉为生。她摸摸自己的手臂,胖瘦适中,比一般的女孩还略显白净,由于年轻所以肤质细嫩,这恐怕是人肉中的最高标准了。

    想到这里,殷淇的心里有些凉凉的。

    “到了!”司机面无表情地提醒她。

    此刻车上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也难怪司机会不高兴,如果不是她要坐车到腊今来,司机今天就可以在家里睡大觉了。

    真的到了吗?还没等殷淇反应过来,她和她的大背包就被残酷地扔下车。殷淇愣愣地站在路边,看着三三两两服装怪异的路人和一排又一排低矮破旧的楼房。这就是传说中胜似仙境的腊今古镇?不像呀不是不像,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她再看看自己身上粉红色、长至臀部的雪纺吊带衫,磨得发白的紧身低腰牛仔七分裤,果冻色夹趾拖鞋,和刷成粉红色的脚指甲。难怪会惹来一阵又一阵怪异的目光,想来是这副打扮太怪了。然后她又摸了摸一头黑色的垂肩直发,暗暗庆幸这头长发还算比较正常。

    面前走过一位胡须又长又白的老人,衣着虽然普通,但步伐稳健、骨风清奇,颇有一副世外高人的味道。

    殷淇暗喜,像这种经验丰富的老人,一定能够给予她需要的讯息。她忙追上前去,面带微笑地问道:“老爷爷,请问你知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摩拉族的人?”

    那老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遍,捋着胡须笑道:“欲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浅水村。”

    “浅水村?是杏花村吧!”殷淇脱口而出,然后不解地挠了挠头,这老头究竟在卖什么关子?是背错了诗句,抑或是故意将消息藏在诗句中?

    “毫无慧根!”老头悻悻然地白了她一眼,甩手便走。

    “我”殷淇张大了嘴,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个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旁“美女,要货吗?”

    殷淇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慌忙回身看向他。

    哇!这种偏僻的地方竟然也有这么帅的男人?

    小麦色的健康肌肤,深刻的五官,两只眼睛乌溜溜地转着,看起来颇为机伶,高挺的大鼻子,性感的双唇轻轻地抿着,及肩的长发在风中飞扬。他的穿著虽然极为普通,却因为他壮硕结实的身材而显得与众不同。一件黑色的无袖t恤,一件宽松的黑色休闲长裤,一双黑色登山靴。他的胸前还挂着一条长长的纯银链子,猛然看去竟有点像是哪个大明星在她面前。

    看到帅哥,殷淇的眼睛有些发直,要不是她早已经有了男朋友,她一定不会放过这等上好货色不过,刚才他说什么来着?

    货?殷淇倒吸一口气,吃惊地看着他,脑子里百转千回。难道是毒品?这里是边境地带,的确很有可能!

    不行,即使是奇货可居的帅哥,她的一世英名也不能在这里沦陷,得赶紧离开,不能和他有任何接触虽然她很想去摸摸他的脸,看看他小麦色的皮肤为什么会比一个女人还要细腻光滑。

    正当她的脑子装满各种想法的时候,那年轻人左右瞄了一眼,不知从哪儿取出了一个古朴的木盒,打开来递到她面前。

    “你看,这是我的祖先在原始森林里挖到的千年人参,价值连城,包治百病,就算没病的吃了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白发变黑发”他的汉语虽然算不上十分纯正,但是发音得当,配上他略带磁性的声音,甚是好听。

    千年人参,殷淇好奇地放下背包,拿起那所谓的千年人参看了一眼,却不禁暗暗好笑。“这就是传说中的千年人参呀?你要卖多少钱?”

    那年轻人见她有兴趣,不禁来了兴致。“我看我们这么有缘,就便宜点卖给你好了,三千!三千怎么样?我从来没给过这么低的价钱。我看你长得这么美,如果一不小心长了什么皱纹、鱼尾纹,那就是人间的一大损失啊!所以这棵人参配你是刚刚好啦!正所谓宝剑配英雄,人参就要配美女如果你有心想要,两千五!大不了我就少吃几顿饭好了,瘦一点没关系,能为美女做一点贡献是我天大的荣幸、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殷淇差点没被他滔滔不绝的口水淹没,幸好她在大帅哥的甜言蜜语之前还能保持理智,要不她怎么能连续三年被那个大报社评为办事干净俐落、行动敏捷、立场坚定的最佳女记者呢?呃她是不容易沉醉在别人的赞美里啦,但是容易自我陶醉也不是她的错吧,谁教她真有这个本事呢?

    于是她翻了翻白眼,随手把千年人参扔还给他。“你当我是白痴啊?这如果是千年人参,我不就是嫦娥了吗?一根小萝卜晒成干你也拿它当宝贝,到底是你傻还是以为我傻?”

    那年轻人的骗术被识破以后,不仅脸不红、气不喘、心不虚,反而狡辩道:“你胡说什么?什么萝卜晒成干?你不识货就不要装行家,大不了我再便宜一点两千,两千好不好?如果你手头上没有这么多钱,分期付款也可以呀!”

    “我家可是连续三代开中葯店的,这是人参还是萝卜我会分不清楚?”殷淇冷笑一声,不屑地白了他一眼。

    那年轻人一窒,忽然瞪大了眼睛看着她的身后。

    殷淇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少年突然一把抓起她放在地上的背包,撒腿就跑。

    殷淇呆了一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喂!你抢劫呀!抢劫呀!”她边叫边向他追去,可是那少年步伐太快,一会儿便跑得无影无踪,殷淇只觉得眼一眨,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

    她又回头看去,刚才那个向她兜售“千年人参”的年轻人也消失不见了。

    殷淇又气又急,随手抓着身边的路人就问:“大婶,请问警察局在哪里?”

    “什么警察局?我们这里没有!”那大婶像看外星人似的看着她。

    殷淇喉咙里像梗住了一根骨头似的“那那你们这里如果有人偷东西、有人抢劫怎么办?”

    “哦!那你去治安管理所看看吧!向前走到底,然后向右拐就可以看到了!”大婶说完以后还咕哝了一句“这么大的人了东西还会被偷,真是笨得无可救葯。”说完摇晃着脑袋蹒跚着离开。

    “我笨?”殷淇气极,却又无法对一个老太婆发火,只得悻悻然地去找她口中所说的治安管理所。

    ------

    正如她所料,治安管理所的确十分简陋,不过就是一间低矮的石头平房,光线十分昏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是监狱呢!

    “干什么?”从角落处忽然传来一道懒洋洋的声音。

    殷淇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定眼看去,原来还真的是一个人!她拍拍胸口,呼了口气。“我是来报案的!”

    “报案?”那人似乎很意外“我们这里一向很安定,没发现过什么案件呀,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怎么可能弄错?我亲眼看到那个人把我的东西抢走的!”殷淇怒不可抑。自己青天白日之下被诈骗抢劫,这人竟说小镇很安定?

    有这种事?那人愣了一会儿,才趿着一双拖鞋,晃着肥胖的身体坐到一张破旧的木桌前。木桌被他一晃,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随时都有散架的可能。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本旧旧的笔记本,例行公事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的?”

    “殷淇,我从北方大城市来的。”殷淇老老实实地答道。

    那人头也不抬,继续问道:“说说事情的经过!”

    殷淇饱含怒气地回忆着“我刚下车就遇到一个年轻人,他拿着一根干萝卜,居然骗我说那是千年人参,要高价卖给我。我真想不到现在还有这么笨的诈骗手法!”人家还说少数民族都是民风淳朴,照她看来,这腊今小镇上个个人都有怪癖!真不知道摩拉族的人究竟会不会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那人放下笔,不耐烦地问:“你刚才说是东西被抢,现在又说有人要诈骗你,你到底是被诈骗还是被抢劫?”

    殷淇叹了一口气“先是诈骗,但是我没有上当,后来就有一个少年把我的东西抢走了!”

    “怎么又是年轻人又是少年的,到底是年轻人还是少年呀?”那人被她弄得完全胡涂了。

    殷淇挫败地看着他“请问真的没有人来报过案吗?”

    那人摇了摇头“我们这里治安好得很,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抢劫诈骗的事。”他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殷淇,伸出了两根手指头“小姐,请问这是几?”

    “你当我是白痴啊?”殷淇差点没晕过去,她哪点像是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那人耸了耸肩“你描述一下那两个人长什么样吧!”

    “骗我的那个人长得还满帅的,穿着一身的黑衣服,抢我东西的那个我只看到他的背影,所以我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殷淇努力地回忆着。

    “好,你先回去吧,有消息我再通知你!”那人把笔记本往抽屉里一扔,伸了个懒腰。

    嗄?就这样?殷淇不甘心地问道:“可是我的东西全都在背包里,钱包也在里面”

    “那也没办法呀,腊今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像你所描述的那个样子的年轻人却多不胜数。你不会要我们把他们全捉到这里来让你认人吧?”那人见她还不死心,口气益发不善起来。

    殷淇慌忙摇头“但是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我们要找到你的东西又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做到的,你继续待在这里也没有用呀!”那人摊着双手,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

    殷淇又气又恨,委屈不已。“那我应该怎么办?我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今晚连住的地方都没找到,肚子也饿得咕咕叫”

    那人皱起眉头“我们不是难民救济营,也不是慈善协会!这样吧你在腊今有朋友吗?”

    殷淇摇了摇头,没有仇人就不错了。

    “那那你来腊今做什么?”那人倒吸一口气,十分奇怪地看着她。

    殷淇想了想,诚实地回答道:“我来找摩拉族的人。”

    “摩拉族?”那人惊叫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吐出一口气“今晚在秀依湖畔有一个篝火晚会,你去找一个叫斯农格桑的人,他会帮助你的!”

    “斯农格桑?他长什么样?”殷淇眨了眨眼睛。

    “你看到跳舞跳得最好,唱歌唱得最动听,弦子拉得最好的那个人,就一定是他啦!”说到斯农格桑,那人原本黯淡无光的眼中燃起了一团火,面容也渐渐和善起来。

    “那你要我找他做什么呢?他是大善人,会给我吃的喝的?还是说他是神探,会帮助我找到那两个人?”殷淇仍然不解。

    “你不是要找摩拉族的人吗?我看除了他,你是见不到其他摩拉族的人了!”

    那人的话让殷淇感到欣喜若狂,摩拉族的人!她终于找到了!

    ------

    走出治安管理所,殷淇不解地皱了皱眉头。最会唱歌的人?最会跳舞的人?拉弦子什么是弦子?

    路边有个大爷摆着摊子在烤烧饼,一阵阵诱人的香气在她的鼻下蔓延开来,引得她原本就饥饿的肚子咕噜作响。她掏尽全身上下所有的口袋,惊喜地发现牛仔裤的后口袋里居然还藏着一个硬币,十块钱!

    她走到烧饼摊前,忍住直要往外冒的口水,小心翼翼地问道:“请问这个饼多少钱一个呀?”

    “十块钱!”那大爷头也不抬的道。

    殷淇窃喜不已,慌忙将救命的十块钱捏得紧紧的,递给那大爷。一定得抓紧,要是不小心掉在地上,甚至掉到臭水沟去,那就悲惨了!

    交易成功,殷淇喜不可抑,抓着那个烧饼走到路边,张开嘴巴正准备咬下去,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她的手臂上蠕动着

    殷淇顾不得去咬手中的烧饼,慢慢向下看去。

    一只全身灰黑的大狼狗正一下一下地舔着她手臂上的肌肤。

    啊!殷淇惊叫一声,全身往后一跃,想要逃离那只大狗的侵袭。

    不料烧饼也啪答一声掉在地上,那只大狗顺势叼起烧饼,飞速逃走。

    “我的饼”殷淇欲哭无泪“把我的行李抢走还不够,连最后一个饼你们也要抢走,老天爷未免太绝了吧!”

    那卖饼的大爷颤巍巍地走到她身边“小姑娘”

    “我是骂老天爷,不是骂老大爷,您别再找我麻烦了”殷淇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老大爷慈祥地笑着,递给她一个饼。“饼丢了没关系,只要人还活着,不是照样有饼吃吗?这个饼我加了鸡蛋,比刚才那个更好吃!”

    殷淇愣愣地接过饼,连感激的话都忘了说,便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塞,她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在那只狗回来之前,把这个饼安全地装进肚子里。

    原来这个地方还是有好人的!殷淇感动地抬起头,想谢谢那老大爷,却发现他连人带摊子全都消失不见了,就像从没有出现过似的。

    殷淇揉了揉眼睛,这只是一个梦吗?是她饿坏了,幻想出来的吗?可是可是手里还拿着没吃完的半个饼呀

    这个饼支撑着殷淇走到秀依湖畔。微微的风吹来,平静的湖面扬起一阵涟漪。

    她不禁瑟缩了一下,好想洗个热水澡,可现在不要说热水澡了,连口热茶都喝不到。

    ------

    夜幕还未降下,通红的篝火已熊熊燃起,坐在篝火边上,她才感觉到什么是温暖。

    腊今的人民果然个个能歌善舞,她听到的每一首歌都那么动听,每一支舞蹈都看得她眼花撩乱,至于弦子是什么,她还没有摸索出来。

    殷淇忙向旁边的人打听“请问哪一位是那个什么斯?”糟了,她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果然,那人扫了她一眼,慌忙退离几步,想来定是以为她不是个正常人。

    殷淇哀叹了一声,到底是谁?是谁让她来这个鬼地方的?

    答案是她自己。

    于是,有苦也只得往自己肚子里吞了!

    但她是殷淇!报社最有能力的女人殷淇!殷淇定了定神,走到人群中央。“大家好!我是第一次来到腊今的殷淇。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大家,不知道善良好客的你们可不可以帮助我?”

    “可以!”

    玩兴正欢的人们大声叫嚷起来。

    “我想知道这里歌唱得最好的人是谁?舞跳得最好的人是谁?弦子弹得最好的人是谁?”殷淇鼓动着气氛。

    果然,众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一个名字

    “斯农格桑!”然后指着正蹲在一边拨弄着一把琴的男子。

    “他就是摩拉族那个斯什么农桑?”殷淇愣愣地看着面前的男子。

    他的穿著十分怪异,明明皮肤十分黑,偏偏全身的主色调是白色。一条长长的白丝绢充当发束缠着微长的头发,并在后脑勺处打了个简单的结。白色的长袍、白色的紧身裤,在边缘处都绣着奇怪的图案。腰部围着一条红色的腰带,腰带上还挂着一把匕首。脚上蹬着一双长至腿肚的猎靴,靴口处围着一圈动物的皮毛,亮晶晶的,似乎是兔毛。

    或许这就是摩拉族人的服装吧,殷淇暗暗猜测着。

    那男子听见大家的叫声,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正对上殷淇的目光。